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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色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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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树是一种易活好栽,适应性很强的树种,但也有一个缺点,不像松柏那样耐年头。
我们要找千年的古柏很容易,千年的古柳几不可能,甚至百年以上的也不多见。
所以对左公柳的保护、补栽,成了西北人民的一个情节,也是官方的一种责任,历代出台的保护文告接连不断。
这一半是为了保护生态,一半是为了延续左公精神。
我们现在能看到的最早的保护文件,是晚清官府在古驿道旁贴的一张告谕:“昆仑之阴,积雪皑皑,杯酒阳关,马嘶人泣,谁引春风,千里一碧。
勿剪勿伐,左公所植。”
可以看出,此告谕的重点不在树而在人,是保护树但更看重左公精神的传承。
进入民国时期,甘肃省政府两次行文保护左公柳。
1935年的《保护左公柳办法》规定更为详细:一、全省普查编号;二、分段保护,落实到人;三、树如枯死,亦不许伐;四、已砍伐者,按原位补齐;五、树旁不得采掘草土、引火、拴牲口等;六、违规者处以相当的罚金或工役;七、保护不力唯县长是问。
现存档案也记录了多起对盗伐事件的处理。
1946年,隆德县建设科长等人借处理枯树,伙同乡里人员盗卖柳树400棵,县政府给予处罚后还要求“补植新苗,保护成活,以重先贤遗爱”
。
并就此对境内的左公柳进行了普查,还剩3610棵,都一一编号建档。
我们发现在清和民国两代的政府文告中总少不了这样的词汇:左公、先贤、遗爱、遗泽等,要知道这是官方的公文啊,但是仍掩盖不住对左宗棠的尊敬。
民国时还将左宗棠修缮过的兰州城门改名“宗棠门”
,由省长亲笔题写。
在众多研究左宗棠在西北的著作中最权威的一本是1945年初版于重庆,后经王震将军提议又在1984年重印的《左文襄公在西北》。
此书从书名到内文,凡说到左宗棠时概不直呼其名,都是尊称“文襄公”
,可见清和民国两代左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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