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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叮今天也穿了一件蓝色外套,因为天冷,另外围了红色的围巾,戴了红色的帽子。
大红配大蓝,本就显眼,加上周围的人被挤得一脸烦躁,就她一个人精神抖擞,活力四射地一个劲儿地往上蹦。
想不注意也难。
林可叮看到格日乐他们,抬手用力地挥了挥,热情无比地喊:“小哥!”
格日乐刚要回应,想起身后的简文笙,他急忙冲林可叮摆手:妹妹,低调低调!
林可叮以为他和她打招呼,便笑得更加灿烂,手也挥得更凶了。
动作太大,围巾从脖子上滑下来,巴掌大的瓜子脸完全露出来,又白又嫩,在日光底下明晃晃的勾人。
别说其他人,就是林一杨都看呆了,“格日乐,果然女大十八变,小叮当比两年前还要好看了呢。”
换做以前,格日乐肯定臭显摆地接一句:“我妹!
亲妹!”
但今天没有,他忙着用身子挡住简文笙的视线,林一杨看他跟一只螃蟹似的,左右来回挪动,不解地问:“长跳蚤身上痒啊?”
格日乐没好气瞪他一眼,回头没看到简文笙,“人呢?”
“你说简团?早走了。”
林一杨手臂一伸,搭上格日乐的肩膀,“我算看出来了,你不想把小叮当介绍给简团。”
格日乐扒开他的手,“我还以为你眼瞎。”
“简团多好,你不能因为自己和他有私仇,就耽误小叮当的终身大事。”
林一杨劝道。
“好什么好,一点不好,”
格日乐警告林一杨,“敢跟小叮当提简文笙一个字,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小哥!”
林可叮脸都挤红了,终于接到格日乐他们。
格日乐看着她,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从林可叮五岁回家后,到他们高中毕业,兄妹俩一直都形影不离,突然分开两年,格日乐才真正地体会到小时候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我想死你了,到底是多么的想。
“妹妹——”
十八岁的格日乐也长成了大小伙,两年的部队生活,让他至少看起来比以前成熟稳重多了。
他朝林可叮缓缓地展开双臂,而不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扑过去。
“小哥!”
林可叮欢快地投进他的怀抱,像一只小鸟。
林一杨凑热闹,从后面抱住格日乐,眼泪鼻涕往他衣服上擦,哀嚎道:“妹妹,我想死你了。”
林可叮探出脑袋,冲他露出一个清甜的笑容:“不是妹妹,是表姨。”
简文笙走出一段距离,回头正好看到这一幕。
她笑起来,脸上有小酒窝,还有小小的虎牙,跟小时候一模一样,看起来甜美又可人。
简文笙收回视线,将海军帽往下压了压,从兜里拿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剥了糖纸扔进嘴里。
好甜——
眉眼不由地染上笑意。
林可叮越过林一杨的肩膀,远远看到一张熟悉的侧脸,以及对方笑得明亮的眉梢。
“那是简家哥哥吗?”
林可叮脱口而问。
格日乐和巴图尔顿时警铃大作,异口同声:“什么简家哥哥?”
“你说简团吗?对啊,他和我们一块坐的火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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