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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把栏杆拍遍(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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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把栏杆拍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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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

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

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

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二十二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

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

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

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

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

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

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

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

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

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礡之势。

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可怜白发生。

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

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军旅诗人王昌龄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

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列舰层楼”

“投鞭飞渡”

“剑指三秦”

“西风塞马”

,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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