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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溥,字天如,太仓人。
与同里张采共学齐名,号“娄东二张”
。
采字受先。
知临川,移疾归。
故玄恭所谓“二受翁”
,一即太仓张受先,一即常熟钱受之也。
至恒轩赋此题之时日,亦有可考者,此题前《日食(七古)一首》,其诗云:
十月朔日昼如晦,青天无云欲见沬。
仰望中天知日食,日食之余如月朏。
眉端有批语云:
丙子秋七月朔,日食,丁丑正朔食,是年十二月朔又食,并今为四。
(寅恪案:谈迁《国榷》九五载,崇祯九年丙子七月癸卯朔,日食。
十年丁丑正月辛丑朔,日食。
同年十二月乙未朔,日食。
十四年辛巳十月癸卯朔,丙午日食。
与归氏批语除十四年十月“癸卯”
作“丙午”
外,其余全同。
《明史》二三《庄烈帝纪》崇祯九年秋七月不书日食,十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同年十二月不书日食。
同书二四同纪十四年十月癸卯朔,日有食之。
夏燮《明通鉴·庄烈帝纪》所书日食,及陈鹤《明纪》中其孙克家所补崇祯元年以后之记载,皆与《明史》同。
夫《明史·庄烈帝纪》本多遗漏,其阙书日食,原不足异。
夏、陈之书,依据《明史》,亦可不论。
所可怪者,孺木与玄恭同为崇祯时人,独于崇祯十四年十月癸卯朔之日食,书作“丙午”
,竟相差三日之久,殊不合理。
故谈氏之书,虽称详确,然读者亦不可不慎也。
)
玄恭此题后第二题为《十月四日复就医娄东,夜雨宿舟中》,依是推计,可知《寄二受翁》诗乃作于崇祯十四年十月初一日至初四日之间也。
今据恒轩作诗时日,附录于此,以备参证。
又恒轩手稿此题第一首眉端有“存前首”
三字。
第二首眉端有朱笔“丿”
之删去符号。
然则恒轩本意不欲存第二首者,岂以此首涉及河东君之故耶?复检恒轩此稿辛巳年所作《虎丘即事》诗“拍肩思断袖,游目更褰裳”
一联旁有朱笔批云:“此等不雅,且不韵。”
颇似师长语气。
更取国光社影印《东涧手校李商隐诗》中牧斋笔迹对勘,颇有类似之处。
或疑《寄二受翁》诗第二首眉端朱笔符号,即出之牧斋之手。
夫牧斋保有卢家莫愁,乃黄梨洲所谓“牧老生平极得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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