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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穿来六年前我们做的衣服,讲述她怎样与远家相遇,有人说起她在开店之初买的一个电脑包(我缝的)现在还在用……这当中,有位姑娘说起一件事情,湿了眼眶。
这位姑娘说她电脑里有个文件夹专门存穿远家衣服的照片,几百张。
有一次看到我们在征集买家秀,就把照片刻成光碟寄给我们,前前后后刻了四张。
寄出光碟两年后,不知怎么的,她电脑里的照片全丢失了,那个“远家”
文档也不见了。
那里面的照片除了穿着远家衣服,也有和家人特别是自己和孩子的合影。
她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了我们的客服,问寄来的那四张光碟,能不能寄还给她。
没多久,她就收到了四张光碟,照片失而复得。
她说:“你们这件事,都可以当作案例出现在企业管理或者别的什么课上了。”
我听完,侧身问同事凉笑:“是你寄的吧?”
凉笑说不记得了。
聚会结束后又问同事小喜:“那是你寄的吧?”
小喜说:“应该是凉笑寄的,不过是我在电脑里找出所有照片翻刻的,原碟片找不到了。”
真为他们骄傲。
6
如果评选有生以来做过最骄傲的事,那这件一定会进前五:大学快毕业的时候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从ABC开始学起,最终通过了英语考级,拿到学士学位。
初中英语很差,中考三十八分,毕业后没上高中,上一所师范学校美术专业,没英语课。
师范毕业考大学英语只有二十八分(全靠运气蒙对几道选择题)。
也就是说,初中毕业不合格水平直接听大学英语,跟天书差不多,完全放弃。
直到快毕业的时候才报了补习班。
补习班在市中心银河王朝酒店斜对面一栋老楼里,女老师是个英语专业在读研究生,短头发,瘦小精干,眼睛特别亮。
她课堂上像个永动机,跑来跑去调动大家情绪。
有一次课手舞足蹈教我们一首歌,那首歌她清唱出来太好听了,我学得认真。
教几遍后她对坐第一排的我说:“下次课你带大家一起唱。”
为了下次课不丢脸,我白天黑夜背歌词记旋律,走路吃饭睡觉都在练习,生生把那首歌吃进身体里。
然后我就发现,这个办法学英语还真管用,背歌词,背文章,没日没夜地先把每句话吃下去。
一个多月后的英语考级,七十五分,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在走路,同学打电话来,我听她说着继续往前走,越走越快,就这么在马路上飞奔起来,眼泪哗哗地流。
这首歌叫Homee,很多年来,它是我在一些不得已唱歌的场合唯一拿得出手的,又因为听过这首歌的人少,所以就算唱错也没关系。
后来在网络上搜到藤田惠美版本,日式口音唱出来有特别的味道。
想起来,我刚学会的时候,那位老师也一定觉得发音太糟糕了吧,但是第二次课我站起来独唱之后,她在讲台上一边用力拍手一边大声说:“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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