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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薛素素女士慕其行,特雇棹担书访绛子于吴门。
相见倾倒,遂相约不嫁男子。
乃同至慧泉,溯大江而上,探匡庐,入蛾嵋,题诗铜塔,终隐焉。
其后素素背盟,复至槜李。
绛子一人居川中,足迹不至城市。
河东君数以诗招之,终不应。
未几卒。
著有《灵鹃阁小集》行世。
其《春柳(寄爱姊)·调高阳台》一阕,盖讽之也。
寅恪案:柴氏所记有可信者,亦有不可信者,当分别观之。
“绛子”
之“绛”
不仅与桃花颜色有关。
且可与牧斋诗用韩退之之妾绛桃之名相合。
绛子“居吴江垂虹亭”
,谒苏州之“灵岩、支硎等山”
及薛素素“访绛子于吴门”
等事,又可与牧斋《永遇乐词》、《舟中赠惠香》及《玩月诗》等相印证。
然则绛子与河东君之关系,乃勾栏中姊妹行辈之名分,非真同产。
此其可信者也。
至绛子与薛素素相约不嫁男子一端,则大谬特谬。
请征旧记,以明其妄。
缪荃孙《云自在龛笔记·书画门》“薛素素小影”
条载胡孝辕(震亨)《读书日录》云:
薛素素,南都院妓。
姿性澹雅,工书,善画兰。
时复挟弹走马,翩翩男儿俊态。
后从金坛于褒甫玉嘉有约矣,而未果。
吾郡沈虎臣德符竟纳为妾。
合欢之夕,郡中沈少司马纯甫、李孝廉伯远偕诸名士送之。
姚叔祥(士粦)有诗云:“管领烟花只此身,尊前惊送得交新。
生憎一老少当意,勿谢千金便许人。
含泪且成名媛别,离肠不管沈郎嗔。
相看自笑同秋叶,妒杀侬家并蒂春。”
褒甫恨薛之爽约及沈之攘爱也,寄赠薛三律云:“锦水飞来第二身,蕙心更擅艺如神。
相怜南国应无辈,不悟东家别有邻。
纨扇写留骑凤女,宝符赍向驭龙人。
碧山烟外含愁思,犹似峨眉隔座颦。”
“凉壁哀蛩吊蕙帷,计狂祝梦又多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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