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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玄宰至早在万历十六年以前,即其尚未中式乡试以前,遇见素素于嘉兴。
此时素素之年龄至少亦不能小于十五岁。
从此年下数至崇祯十四年辛巳,即河东君适牧斋之岁,共为五十三年,则素素年已六十八岁矣。
绛子既称河东君之妹,河东君适牧斋之时,年二十四岁,绛子之年当更较少。
世间若有年近古稀之老妪,转与二十上下妙龄之少女,共为盟誓,不嫁男子者,禹域之外,当今之时,何所不有,或亦可能。
至于三百年前崇祯之季,自无此奇事,可以决言。
故紫芳所述,其谬妄不待辨也。
柴氏所记绛子与素素同约不嫁男子之事,虽是大谬,然其他所言绛子诸端,要不无有相当之真实性。
复由此真实性,演变成为此鄙薄其姊“迷落于白发翁”
之故事,并流传其《高阳台·寄爱姊》一词,即徐氏《闺秀词钞补遗》所录者是也。
鄙意惠香是否与绛子实为一人,尚待考实,今难断定。
前论河东君《与汪然明尺牍》第五通时,附述张宛仙之事。
汪然明于顺治九年壬辰,始识宛仙于嘉兴,称其名为“香隐校书”
。
又宛仙《和然明四绝句》之二有句云“风韵何如半野堂”
,则名字、地域、人事三者之关系,宛仙颇有与惠香实为一人之嫌疑。
假定崇祯十三年庚辰牧斋于嘉兴舟中作诗示惠香之时,而惠香年龄为十五至十八岁者,则顺治九年壬辰应为二十七至三十岁。
据此等年岁推论,固可称为河东君之妹。
又就然明称其在顺治九年至十二年之间,匿影不出,不轻见人,及游人问津,显贵爱慕,诸端推之,皆与其年龄、情事约略适合。
然则宛仙岂即惠香欤?是耶?非耶?姑备一说于此,殊未敢自信也。
周勒山(铭)《林下词选·一一》“黄媛介”
条云:
媛介久以诗文擅名,其书画亦为世所称赏。
作《离隐歌序》云:“予产自清门,归于素士。
兄姊(原注:“名媛贞。”
)雅好文墨,自少慕之。
乃自乙酉逢乱被劫,转徙吴阊,迁迟白下,后入金沙,闭迹墙东(原注:“琴张居士名园。”
)。
虽衣食取资于翰墨,而声影未出于衡门。
古有朝隐、市隐、渔隐。
予殆以离索之怀,成其肥遁之志焉。
将还省母,爰作长歌,题曰“离隐”
。
归示家兄,或者无曹妹续史之才,庶几免蔡琰居身之玷云尔。”
寅恪案:媛介之《离隐歌》,今未能得见。
即《歌序》之文,诸书虽有转载,但多所删改,盖涉忌讳使然。
就所见诸本,惟周氏之书,似最能存其旧观,故依录之。
序文中“后入金沙,闭迹墙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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