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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人们的偶像非当时的戏剧家们莫属,于是汤显祖的《牡丹亭》出现,便有无数闺阁女子为之痴迷成狂。
现代社会中的很多青少年“追星族”
,对心中的偶像盲目祟拜,狂热模仿到发疯、发烧、发昏的地步:辽宁一名16岁的少女自杀,起因只是母亲没有给她买偶像张国荣的CD碟;浙江一名17岁的初中生因没钱亲眼见到偶像影星赵薇而服毒自尽;四川一名13岁的女孩在连看8遍《流星花园》后,独自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武汉女歌迷为思念谢霆锋而跳河寻死;17岁的偏瘫歌迷周枫为周杰伦走遍六省、最后吞下30粒安眠药。
“陈浩南,山鸡……”
这些名字看过港片《古惑仔》的人都知道。
但是男青年叶云,看过该片后,却开始向往古惑仔的混混生活,竟然去砍人。
结果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样的案例给了我们太多的启示和教训可见,从小受很黄很暴力的影视剧、网络游戏等的影响,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
青少年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弱,自我意识和模仿能力较强,面对电视、网络中的凶杀暴力等情景,他们可能会从自我的角度理解,把凶残的罪犯当作有胆识讲义气的英雄。
这种心理偏差是促成青少年犯罪的诱因。
特别是里面的“英雄偶像”
,他们很容易产生崇拜的心理,而且极力模仿他们的装束、行为,沉溺于打杀之中,最后也将自己送上了犯罪道路。
偶像崇拜的实质,似乎是对自我的心理寄托和行为替代载体的迷信,是对信仰着的象征物、对象信仰的极端。
只是一种为“我”
所用的信仰与理想具体而微的终极,由“我”
赋予“他”
某些意义,之后按照自我的方式相信并选择效仿。
假入融合了批判,偶像的意义在意义机制上就已经被自我摧毁,偶像最终也会被自身自我摧毁。
“偶像崇拜”
是一种本能,也是人性自然的扩张,只是当这种本能和扩张因外界的因素而选择了不择手段之后,人性就必被颠覆于纵欲的尘土中。
当偶像崇拜从榜样和楷模,进入到自己这一辈子非要见到不可盲目状态之后,崇拜者的人性中就会滋生出“放纵自己”
、“我行我素”
的欲望来,终至陷入追逐偶像、逃避现实、失去自我的迷幻状态。
不可否认,现在的社会更是偶像的社会,粉丝的身影不分国界、不分肤色、不分地域,遍及全球。
偶像崇拜是一种特殊的的社会心理现象。
每个人都会经历从自我迷茫到自我确认的发展过程,这一阶段模仿的对象特别重要。
由于父母的权威形象逐渐衰落,青少年在寻求自我认同并急于摆脱父母的影响时,具有很大社会影响力的偶像便成为青少年参照的榜样。
当然,一个人不是不可以有偶像,但不能过分崇拜偶像。
偶像的作用是给自己树立一个榜样,从而更加完善自我,有些人却忽略了这些,走上了歧途。
这些人因为对偶像的过度崇拜而迷失了自我,不分是非对错,觉得偶像的话一定是对的,偶像做的事一定是正确的,偶像一定是完美无瑕的,偶像在心中的地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若有人对偶像的言行有所指摘,这些人便会怒不可遏。
崇拜偶像到了失去自我判断、走火入魔的地步,这种盲目的偶像崇拜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偶像即使能身在三界外,跳出红尘中,那又如何?况且,绝大多数的偶像也不过是凡世间一俗子而已。
偶像崇拜的弊端
1、盲目崇拜。
有些人从不问为什么崇拜他们自己的偶像,只是觉得他们的外表靓丽就能盲目的蜂拥而拜。
2、拜金主义。
大部分偶像都是花钱如流水,而在他们塑造的青春偶像剧中更是如此,某某贵族学校,一群纨绔子弟,外表靓丽,名车相伴,身边的同学都害怕起暴力等等。
这些都是偶像剧的统一背景。
3、只注重外表,不注重文化学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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