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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挂着。
一双黑色的皮鞋悬在离地面大约十公分的高度,微微晃动。
鞋尖朝下,像是跳舞的人踮起脚尖后忽然失去了力气。
顺着鞋往上看,是深灰色的西装裤脚、藏青色的羊绒大衣下摆——那件大衣她认得。
驼绒翻领,右侧口袋边有一道浅浅的烫痕,是某年冬天抽烟时不小心烫上去的。
她的目光继续往上移,经过垂在身侧的双手、僵直的躯干、被一根麻绳勒住的脖颈。
然后她看见了那张脸。
即便已经肿胀发紫,即便五官因窒息而扭曲变形,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陆渊。
她的丈夫。
失踪了整整十年的丈夫。
三
林晚棠感觉自己的膝盖在发抖,但她没有叫喊,也没有后退。
她只是站在台阶上,一动不动地盯着那张脸,盯着那双半睁着的、已经浑浊的眼睛。
奇怪的是,那双眼睛里没有任何恐惧或痛苦的神色——甚至带着一种近乎释然的平静,像是在说:你终于来了。
老钟的秒针还在走。
咔嗒,咔嗒,咔嗒。
她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陆渊死前,给这座钟上了发条。
他把发条时间设定在十二点——不是为了在死的那一刻敲响,而是为了在死后某一天,被某个人听见。
他知道她会听见。
他算好了她失眠的规律,算好了她每周四会早睡——
不对。
今天是周三。
她猛地想起今天是什么日子。
十月十七日。
他们结婚十一周年纪念日。
不,不对。
陆渊失踪十年,她一个人过了十个纪念日,早就不记得这个日子了。
但陆渊记得。
他死之前记得。
他把钟设在十月十七日的午夜十二点敲响。
他要她在这一天发现他。
可是——
陆渊失踪了十年。
如果他是十年前死的,尸体不可能还保持着这样的状态。
绳索勒进脖子的痕迹还新鲜,皮肤上的瘀斑刚刚开始扩散,手指末端还残留着淡淡的血色。
这具尸体,死去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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