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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以为我哥在余柏言心里是白月光一样的存在。
当然了,我也不至于是蚊子血,他没那么嫌弃我。
我只是平庸,是我哥在余柏言身边廉价的替代品。
可我并不在意——我无数次重复着这句话。
回头想想,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有的那种想法:对待没把我放在心上的人,我也不必太认真。
就像当年得知我是被爸妈送养到乡下时一样,他们在放弃我的一瞬间,也同样被我放弃了。
后来接我回到身边,我们彼此陌生,小心翼翼地相处着,我知道他们待我不错,可相比起爱,更像是亏欠。
至于余柏言,我清楚的知道他不爱我,所以我也不爱他。
他把我当成我哥的替身,我只当他是个我体验我哥人生的工具。
没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世界中,只有我哥是特别的。
我总把自己想象成他,想过他的人生。
所以我迫切想要知道我哥对余柏言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于是在那个光线昏暗的台球厅,我笨拙地模仿余柏言的动作打出真正意义上自己的第一杆球。
白球完美地闪避了其他颜色的球,毫不犹豫地进洞了。
余柏言没笑我,他就那么站在那里打量我。
我装作淡定,走过去把白球掏出来,然后问他:“你怎么没考上大学?”
我在面对余柏言的时候向来直接,后来他也说:“卓凡,你这人狼心狗肺的,我觉得自己对你不错,可你总是拿个榔头直接朝着我天灵盖敲。”
我被他的形容逗笑,并沾沾自喜,因为只有我会这样对他。
我对他倒是真的够狠心。
说回那个傍晚,我在分不出白天黑夜的台球厅问他如此尖锐的问题,他“啧”
了一声,眼神瞥了过来。
我以为他会像我哥那样对我说“你别管”
,毕竟这件事确实跟我没关系。
我和余柏言接吻过,爱抚过,但唯独没有交心过。
我知道他在接吻时的所有小癖好,却不知道他的心脏在什么时刻才会真正地跳动。
我们彼此熟悉,又彼此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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