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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可以理解成,我的状态好不好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
临睡前,我给南星发了条微信:“明天去领证。”
他的电话立刻打过来了,仿佛我明天去上断头台一般悲壮:“你想好了?”
“想好了。”
“顾晚凝!
你脑子是不是有病,你明知道沈时倦不爱你!”
“他也不会爱上别人,并且对我无敌好,我要是放弃了这样的男人,我会后悔的。”
“你真的这样想?”
“再见。”
我挂掉了电话,把手机打成静音,然后闭上眼睛睡觉。
爱情这种东西,我发誓我这辈子都不会再沾了。
但我强迫自己睡,却怎么都睡不着,在床上烙了好半天的烧饼,后来才睡着。
我也不知道沈时倦什么时候走的,反正第二天早上我下楼,他已经在我家了。
他换了衣服,一套中规中矩的西装,淡蓝色,衬得他肤色更是白的发亮。
按道理说,我今天也应该穿蓝色,沈时倦昨天就把我今天要穿的衣服送来了,搭配了同色系的包包。
现在真相大白,原来是思侬喜欢蓝色。
怪不得原本我不讨厌的颜色,忽然因为沈时倦疯狂安利就厌恶起来。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真的挺准的。
所以,那件蓝色的裙子我连看都没看一眼,我穿的是我自己喜欢的颜色,我喜欢红色,扎眼的红。
因为小时候总是住院,病房里的白色和浅蓝色的病号服看的我生理性地厌恶,所以我很喜欢出挑的颜色。
比如,红色,鹅黄色,宝蓝色。
我穿了一条大红色的丝质衬衫和白色的包臀裙,还涂了很鲜艳的唇膏,刚才照镜子的时候,自己都想给自己吹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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