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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丁精武,半天说不出来话,当然,我也没按照他说的去拿他的杯子。
“怎么,还不确定我是让你去啊?这屋里现在就我们仨。
我是个瞎子,那小子又聋又哑又疯癫的,你指望我叫他去?”
——我这下才知道,原来那个莫阳一直没理我不是因为他在故意无视我,而是他真的听不见;我也才知道,眼前这个丁精武戴着一副如此滑稽的墨镜,不是因为故意赶某些奇异的潮流,而是真的失明。
但这也真是奇怪了,如果是因公伤残的警员,按照市局和省厅的规章规范,丁精武和莫阳这两位都应该办理离职的,只拿着市局和省厅每个月的生活补助和津贴就够他们活的了,为什么他两还要来上班呢?
对此我很是不解。
“快去啊!
给我弄点热水,要烫的!
我们屋里没有饮水机,你去隔壁财会处咯,财会处要是没有热水,你就回去你们一组办公室要啊!
你小子,帮我接个水还这么费劲,怎么的,夏雪平和于锋没教过你要尊重长辈吗?”
“谁?于锋?”
这是我来到市局以后,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
丁精武一听,耳朵一动,自己颤颤巍巍地站起身,“咳……哎呀,我是真老煳涂了……随便说了这两个名字干嘛?算了,我自己去吧!”
“你站住!
请你告诉我,于锋是什么人?”
“哼,什么人都不是!
那是一个不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
他是谁,跟你也没关系……”
丁精武嘟嘟囔囔地拿着自己的保温杯,然后离开了办公室,一边走还一边朗声唱着:“我本是——卧龙岗——散澹的人,凭阴阳——如反掌——保定乾坤;先帝爷下南阳——御驾三请,算就了——汉家业——鼎足三分……”
丁精武的京戏声音渐渐远去,第三条“丧家犬”
就来了。
——我是真不想用“条”
来形容这个人,因为太名不副实了。
这个人,从外表上看,估计足足有三百来斤的体重,而且身高差不多1米75——更准确地说,此人身材的“直径”
差不多平均1米75;在进门的时候,还得侧过身子才能进来,否则我都害怕办公室的门会被卡住;这人一进门,谁都没看,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的办公桌,然后晃着身子直接气喘吁吁地坐到了办公桌后——我这才注意到,在那张办公桌后面放着的不是木椅或者转椅,而是一把钢架沙发椅——也对,要不然其他的椅子,估计早就被坐塌了。
并且,这个人,还是个女的。
我不歧视胖女人,相反,有些胖女人还会让人觉得可爱,比如阿黛尔、比如渡边直美;可是一个女人又胖又邋遢的话,唉……我想,把她形容成一种灾难,应该也算是对她的褒奖:她的头发,乱得像刚被大火烧过的鸡窝;她的脸上,油腻腻的,似乎刚从猪油桶里泡过一遍,而且满脸脏兮兮得像是被谁用煤球蹭过一般,还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粉刺,三个下巴迭在一起,完全是手风琴上面的风箱;她身上的棉线毛衫,全是汗渍、就像是刚从打翻了的颜料堆里拿出来的一般,根本看不出底色应该是粉色、绿色还是白色;还有她穿的那条花裙子,裙摆下面已经破了个洞,上面也是乌漆抹黑的;穿的那条裤袜上面,全都是奶油曲奇和雪糕的渣,而我眼睁睁地看着,在那上面爬着的一只身长三厘米的活蟑螂,被她一屁股坐瘪;唯独能让人觉得舒坦点的,就是在她觉得自己热的不行的时候,把袖子挽起后露出的一双胳膊——她胳膊上的皮肤倒真是白,跟两只大棉花糖似的。
看着她的样子,我真都快瞎了;感觉这女人就差嘴里不停念叨一句“生而为人、对不起”
就可以被写进悲剧小说里了。
“不好意思……您哪位?”
我愣愣地看着这个女人。
“我?我叫李晓研,你是谁啊?”
女人懒散地看着我,喘了口气,接着白了我一眼,打开了一袋果脯,往嘴里送着。
好吧,我端详了半天才看出来她是李晓研——人事处上明明记录的是,她的体重180斤,她档桉上的相片虽然体态臃肿,但是也没至于胖成这样。
说实话,这女人说话声音挺好听的,跟长泽雅美的声线很像,但是如此好听的嗓音是从她嘴里发出来的,着实令人精神分裂。
于是,F市警察局三条“丧家犬”
,瞎子、聋子、胖子,撤底到齐。
我真快崩馈了……这三位哪是什么“丧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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