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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默宇却看了看我:“你之前办案的时候,没开枪杀过人么?罪犯当然也算。”
“这……”
这个问题倒是给我难住了,因为我之前面对罪犯开枪的时候,完全就没合计过,就拿先前在邵剑英他们那个废弃工厂基地里面,我开枪打死那些天网的小喽啰狗腿子的时候,我想的完全就俩问题:一个是他们不死我就得死,另一个是我得保证我面对的这帮人不能有机会朝着夏雪平打黑枪,“我还真说不好,我遇到的情况特殊啊,而且都是自卫反击,当时根本来不及多想,完全就是应激反应,我跟对方之间也有一定距离,谈不上什么感觉。”
“呵呵,我跟你情况差不多。
杀人这种事情,其实无论无意还是故意,手上沾血,一次就够了——就这么一次,你对于某些人而言就已经是恶魔了。”
“你不是闯到对方家里去、或者在门口开的枪?我没记错的话,我们教材上写的是”
枪击案“。”
宋默宇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我拿的,是加了狙击镜、又自己用不锈钢管加长之后的从黑市上买的猎枪。”
接着,他又很神气地连比划带拿着杯槽里找到的圆珠笔跟我演示地说着,自己当初是如何花了两个月,从各处寻来的渠道,买了一把双管猎、自己找仓库自己炼制子弹、利用农药和感冒灵、洗衣服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勾兑然后提纯出沾伤口上就致死的剧毒,然后用各种零件组装出来一把自改狙击枪。
听完他的这一大堆话,我的感受就三个字:“多大仇?”
宋默宇苦笑一声,然后看了看我,抿了抿嘴:“那老不死的抢了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你说呢,他该不该杀?”
车里的氛围,立刻凝固了起来。
我沉默,是不知道我应该答“该”
还是“不该”
——我从他的用词和神情来判断,那个被称作“老不死的”
的人,应该是利用当初自己的一些身份地位的便利,一步步把宋默宇所谓的“这辈子最爱的女人”
抢到了手,他也必然是在此后忍了一段时间,直至忍无可忍才策划的谋杀,基于这一点,我当然觉得这样的人应该杀;但是,我毕竟是个警察,或许这么说有点道貌岸然,可是当着一个我刚认识没超过十二小时的人面前,要我说出“我支持你曾经杀过人”
这样的话,我是真的很难开口,鬼知道这样的话一说出口会不会被传出去,再让别有用心之人听见;
而宋默宇沉默,则是完全一副天人交战的模样,想必他把心里话已经忍了很久了。
人就是这样,面对朝夕相处的亲朋好友的时候,越是愿意隐藏自己,反而在这种情况下,越是遇到个刚认识的、不了解自己的人,却越是乐意跟人分享心事。
但最终,宋默宇也没起头说出自己的故事。
我想,这也跟他现在的身份,以及那个案子到现在也不被安保局跟国情部予以解密有关。
“算了,这件事我还真不好跟你讲……”
他惭愧地笑笑,“呵呵,人我都杀了,但是事儿我却不好意思讲出来,这也真是讽刺。”
“嗯,也是,有些话要说出口,远比杀人开枪难得多。”
我点点头。
宋默宇看向我,想了想又说道:“其实我原本还想着用我自己的事情,来劝劝你的。
我想劝劝你去跟蔡小姐和好,你俩小家伙,看着其实挺登对儿的。”
“是么?”
我疑惑不解地看着宋默宇,“她,也有比较难以说得清楚的过去?”
宋默宇却登时乐了:“呵呵,就我们家大小姐那点儿事儿,也能叫”
难以说得清楚的过去“?那我问你,小伙子,你在认识大小姐之前,你是处男么?”
我摇了摇头。
“依我看你的长相和身子骨,你身边也不缺女孩子吧?”
“还挺多的……”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而且,我还刚分手。”
“那不就得了?那个棒子李公子跟大小姐的事情我多少也知道一点儿,但咱说毕竟大小姐跟那棒子公子也是处过的,你就说现在的人,有几个在谈恋爱的时候能自持那方面的欲望的?我说句话,你别不爱听——你这小伙子自己都不是干净人儿了,又凭啥装大尾巴狼,要求别人不埋汰?人俩搞对象的时候,俩人关上门,无论发生啥了那都跟你没关系。
现在的人都是这样:一听说要跟别人家的妻子或者女朋友搞在一起都劲儿劲儿的,但是一听说自己女朋友或者妻子以前跟前任上过床,反倒都要死要活了;何况,哼,以现在两党和解后,累积了这么多年的世风日下的社会,但凡一个女孩,能不出去跟人滥交、挨群炮的,这就算不错了。
秋岩老弟,劝你一句,别因为那点儿纠结,错过了一个好女孩。”
其实我本来已经想通了不少,听宋默宇这么一劝,也确实彻底想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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