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棍子文学网】地址:https://www.exowx.net
我能够清楚的记得,《神都》动笔的时候,屋子外面是一片冰天雪地。
不过房间里的暖气非常不错,所以我只穿了一件单薄的T恤。
刚刚在贴吧完成了一篇连载,日更,两个月,两千两百万点击,那是是足以让自己小小自豪一把的数据。
有些累。
几天以来都没有再创作什么的兴致,于是与Zip打起了游戏。
是《Biohazard5》,老游戏了。
不过因为打的还不错,所以总能提起一些兴致。
Zip和我配合的很好,拿到了全球三位数的名次,1408。
我问Zip,这名次是吉利还是不吉利?
Zip说,不然我算一卦。
我说滚。
对于一个习惯写东西的人来说,一个故事的终结带来的是任何东西都替代不了的满足感。
当然,还有无法回避的空虚。
我丢下手柄,留Zip在客厅。
他打开了另一个游戏,我已经记不住那是什么了。
大概是《使命召唤》,又或者是《上古卷轴》。
我钻回卧室,打算写点没写过的,权当解闷。
没打算继续写《终末之果》,因为思路有些迟滞,心情也不是特别合拍——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写了。
《神都》,我打下这两个字的时候,只是借用了《终末之果》中的一个词汇,并没有打算以现在的这种姿态展现出来。
可是一切,就这么开始了。
《神都》成了整个系列第一个完成的作品,在今天,在动笔的五年之后。
五年。
五年以前,我从未想到,自己会体味到衰老的滋味,虽然只有一丝征兆。
从未想到,会有至亲的二人在眨眼之间相继逝去,留下一间再也无人居住的房子。
从未想过,自己会组织起属于自己的小家庭,有了值得永远爱的女人。
未来在那个时候是一片混沌的迷雾。
我以为自己知道前行的方向,直至此刻回头,才陡然发现那时的自己是如何的无知与迷惑。
《神都》的五年,是人生中最混乱也是最多变的五年。
我并不喜欢这五年。
我并不喜欢《神都》。
我讨厌贪狼,因为我能在他身上看到自己。
我讨厌梅尔菲斯,因为他有的东西我永远也无法拥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