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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回到自己工位,继续做起了纸人。
谭文彬耸了耸肩,再次骑着自行车,回到周云云家。
这会儿,原本喝高了的一众男人,才将将醒来,各个晕乎乎的。
见谭文彬精气神依旧,大家都有些害怕。
晚饭,就浅尝辄止了,大家伙都很默契地在酒杯里养起了鱼。
不过,就算不拼酒,有谭文彬在,也不可能冷场。
当然,就算谭文彬不是这个性格,也不会被冷落,因为他家里条件更好些。
按理说,亲戚之间有血缘关系存在应该更容易避免那种市侩,但正常人的社交圈子范围里,市侩的一面又往往只能在亲戚之间体现。
所以,谭文彬这种家庭条件好又能主动和大家打成一片的,只会加倍受欢迎。
晚饭后,谭文彬没留宿在这里,开车去了自己老家,他晚上没喝酒。
爹妈都在金陵,一个人回味了一下曾经生活的地方,就洗澡回房间睡觉。
第二天一早,他就开车去了周云云家,在人家家里吃了早饭后,就载着周云云去自己南北爷奶家认了个门,收了两份厚厚的红包。
“太多了……”
“收着吧,彩礼不够时你借我点。”
“哪有什么彩礼。”
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成婚后得两头管,确实没彩礼的说法,当地用南北爷奶的称呼,有部分原因就是谁都不想当那个外公外婆。
“你睡会儿吧,等到了金陵我再喊……”
“哔哔……哔哔……哔哔……”
传呼机响了,谭文彬靠边停车,多新鲜呐,居然是自己爸呼自己。
印象中,亲爹很少呼自己,而是会在最不合适的时候冷不丁地出现。
往前开了一段,到镇上找了公用电话回拨过去。
“喂,我是谭云龙。”
“谭警官你好,我是谭文彬。”
“怎么样,顺利么?”
“顺利。”
谭文彬侧靠着柜台,周云云在车里,没跟过来,“托您的努力奋斗,您儿子在准老丈人家很受欢迎。”
“有件事,要和你说一下。”
“爸,咱俩亲如父子,没必要这么客气。”
“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陈小娟的女孩。”
“爸,冤枉啊,我可没在外面瞎搞过啊,不认识什么花花美美娟娟的。”
“人家才四岁。”
“不认识。”
“她说她认识我。”
“爸,原来是你犯了错误?”
电话那头传来沉重的呼吸声,似是在惋惜电话线不是皮带。
“她说我和一个哥哥长得很像,她是张家界人,你前阵子不是去过那里,还给你妈带了些特产么?”
“啊?”
“你是不是买过她很多樱桃。”
“那我记起来了,是的。
但我不知道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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