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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木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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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没有南方那样,人们聚居的城邦,通常都是分布在丛林中或者草原上的零散部落,在这种地方讨生活,就必须要遵守丛林的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没有用处的人是不能得到别人的认可的。

当然,想要活下去,还有另外一种方法,就是依附于某个强者,比如出卖自己的身体。

哲言和长安之所以能在这个小部落里留下来,也就是族长的一句话……和一夜而已。

可这个名叫做“秃鹰”

的部落,实在比不上哲言他们原来的那个,物资并不是很丰富,族长已经有三个妻子,实在没有余力再把一个不能繁衍后代的亚兽带回家里。

而且两三年以后,族长也慢慢地对哲言失去了兴趣,从那时候开始,家里来的“客人”

就不固定了。

长安习以为常地转身离开,背着自己的小背篓走到河边,坐下来把光着的小脚丫浸在河水里。

“长安,长安,快过来!”

一个经过的女人看见他,面露喜色地招了招手。

女人名叫阿妍,住在不远处,丈夫在一次打猎中死了,她没有孩子,独自孀居。

一般而言,北方部落里的女人死了丈夫很难生活下去,会再嫁,可是也有特例——比如阿妍,没有人愿意娶她,不是因为她很丑,是因为大家都知道,她不能生小孩。

不能生小孩的女人是不能名正言顺地做人家妻子的,如果她愿意,或许可以像哲言一样用自己交换别人的垂怜——当然,什么时候被丢弃,就说不定了。

比起这样没有尊严的日子,她宁可靠自己艰难地过活。

阿妍擅长从做馍的芽麦里面提炼糖,谁也没有她那样的手艺,炼出的糖又晶莹又香甜——如果她生活在南方,说不定日子会好过一点,荒凉贫穷充满战争的北地,芽麦是重要的粮食,只有极少数家庭才拿得出多余的,给孩子和女人们做糖吃。

她只得在制糖之外,替人做粗活和重活。

长安拾起自己的草鞋,啪嗒啪嗒地跑了过去,阿妍小心地扫了周围一眼,发现没有人,这才半蹲下,放下背后重重一背篓皮子——冬天就要来了,她要帮族长夫人们把这些生皮子打理好——然后把手伸进怀里,摸出一个小纸包塞给长安:“拿着。”

长安接过来打开,里面是三颗指甲盖大的芽糖块,圆润而呈半透明状。

阿妍小声对他说道:“拿去吃,别让别人看见。”

这些是她帮人制糖的时候剩下的,她不敢多拿,会被别人发现。

长安捏起一块,踮起脚,把糖块递到她嘴边。

阿妍轻轻地抓住他细得吓人的小手按下,柔声道:“长安吃,我吃过了。”

长安这才极珍惜地把糖放在自己嘴里,毕竟是孩子,吃了甜的,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个笑容。

阿妍看着他的笑脸——这孩子的眼睛漂亮,但看人的眼神总显得有些冷冷的,唯有笑起来的时候,眼角那一点泛起微微的粉红,就好像是春天飞起的桃花瓣一样。

阿妍摸着他的头发叹了口气:“长安长得比部落里所有的小孩都好看,是我的孩子就好了……”

她的目光无意落在长安的脖子上,突然脸色一变,扒开小孩的粗布衣服,那被衣服掩住的地方竟然有一条像被什么东西抽出来的血痕。

“这是怎么弄的?”

她脸色沉下来,突然站起来,愤怒地看着不远处的木屋,“那个贱人……他竟然打你?”

长安飞快地摇摇头,细声细气地开了口:“哲言不是贱人,他对我很好。”

他捡起自己的小背篓,打开盖子,从里面拿出一束花,那花一串一串地长着,像一个个的小铃铛,即使被摘下来,也能十天半月地一直保持新鲜,透着一股幽静的芳香,叫做“彩铃花”

,女人们都喜欢挂在家里当装饰,可是很稀有,只有林子深处才有,那是猎人们才能涉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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