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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看到这封信,夏可晴觉得,他的字好看了不少。
笔锋凌厉,字体绝对变好看了。
啧,这人,还知道偷偷背着她练字?
这让夏可晴想起一件事,那时他们还在家,两人蜜月新婚,夫妻之间的事情难免频繁了一点。
好在这个年代已经有小雨衣了。
不用夏可晴主动提,沈霁川就知道用,这很值得表扬。
毕竟她还有两年学业没有完成,在后世,大学生结婚生子好像是很寻常的事情,毕竟都是成年人了。
但在这个年代,除了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一些女学生在读的时候已经有家庭孩子了,正常情况下如果怀孕,肯定得休学。
她可不想成为当代大学生中的显眼包。
好在沈霁川自觉,这能加一分。
然后就因为这个“小雨衣”
,被沈大哥家的沈旭峰小朋友看见了,以为是气球,非要拿去灌水玩。
沈旭峰本来是怕沈霁川的。
但那是因为距离远,相互之间不了解,况且还有职业滤镜。
现在自家三叔回来了,每天住一起,这种畏惧肯定会伴随着好奇。
人类幼崽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
如果不是常年挨揍,他们好奇心可强了。
沈旭峰就常常偷偷跑自家三叔房里来,来的次数多了就发现,三叔没有那么可怕。
所以他还对自家三叔屋里的东西感兴趣。
然后看到了“小雨衣”
。
无奈之下,沈霁川只能告诉他,必须先把作业写好了才能玩。
沈旭峰过完年九岁了。
已经上小学了。
有寒假作业的。
小男孩还是有些怕自家三叔,只能乖乖去写作业了。
但他胆子大了很多,沈霁川辅导他写作业的时候,他还嫌自家三叔字写的丑,力气也太大了,把他作业本都划破了。
夏可晴回忆了一下,她记得沈霁川当时是没什么反应的。
毕竟被亲侄子嫌弃字丑,还能跟小孩子一般见识?
但现在看来,这厮绝对是听进去了,并且还偷偷练字了。
读书练字这是好事,必须得夸,情绪价值必须得提供得满满的!
所以沈霁川收到了新婚妻子的信,第一句就是夸他。
夸他的字好看,笔锋凌厉,从字就能看出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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