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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道歉有用的话那还要**干什么?!”
电话那头,赵一芒咔的一声切断电话。
顾忆笙瞪着手机:“你以为你是道明寺啊……”
默默地在心里诅咒赵一芒今天早上喝咖啡没有奶伴。
她甚至没顾得上洗干净脸上的牙膏泡沫,提着今天开会要用的大沓资料,就踩着七寸的高跟鞋飞奔出门。
顾忆笙刚开始穿高跟鞋的时候总觉得像在踩高跷,为此她付出了双膝瘀青、手肘擦破一个月的代价才渐渐驾驭了这种高难度的鞋子。
做设计的许小曼原本和她不算熟络,在看到她连续一个星期都带着血淋淋的伤口上班后终于忍不住建议道:“你要不要买套护膝、护肘带带?”
顾忆笙往腿上再贴上一个OK绷说:“正有此意!”
上班必须穿高跟鞋,这也是赵一芒的变态规定,在他眼里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和爬虫类没什么区别。
眼看着杂志社办公室门口就在前方,顾忆笙却脚下一滑,整个人失去控制往前冲去,狠狠的撞在玻璃门上,发出一声巨响。
她疼得五官都皱成了一团,赵一芒拿着刚刚冲调好的摩卡咖啡,好整以暇地从办公室走出来,慢悠悠地说:“你知道什么叫天灾人祸吗,天灾就是你天生智商低。
人祸就是你后天不努力。
顾忆笙,你说说你还有什么用?”
还没等顾忆笙开口,他又用下巴指了指玻璃说:“把玻璃上的你的口红印、油印擦干净。
跟你说了多少次,不要用几十块的廉价口红你就是不听,不要跟别人说你是我的助手,我嫌丢人!”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
擦玻璃、准备会议、做会议记录……顾忆笙忙了整整一个上午,这才有时间在自己小小的格子间里好好喘口气。
没有办法,在这个行业,新人就是用来挨骂的,如果你忍不下去了那就卷铺盖滚蛋,反正想做时尚编辑助理的人前仆后继,“像蟑螂一样踩也踩不完”
——后面这句,当然是出自赵一芒之口。
赵一芒是顾忆笙的顶头上司,年仅二十五岁就已经是这本全球发行量上百万杂志的当家编辑。
长的也算眉目清俊,不说话的时候看着你微微一笑,也会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可是一旦他开口,你就会被他的毒舌怄到内心吐血不止。
如果你胆敢挑战他的耐力,成功让他太阳穴附近的“井”
字青筋跳动的话——恭喜你,你将会立刻看到一个青年才俊如何在瞬间变身成喷火龙,一阵怒火将你燃烧成一把枯骨。
“可是他的耐力也太薄弱,他的‘井’字青筋也太容易跳动了吧。”
除顾忆笙之外,大概要数许小曼受赵一芒欺压最甚,每期被赵一芒把设计好的版面丢一次在脸上是最好的成绩了。
最倒霉的时候,一个星期被丢了十六次。
顾忆笙和许小曼一起去看《穿prada的女王》时,一边吃爆米花一边说这电影,演的就是她们的一把辛酸泪——当然生在中国的赵一芒远没有电影里的女主编那么牛x,可是变态和暴躁程度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顾忆笙之前,赵一芒已经换了十二个助理了,而她是做的时间最长的一个。
当时大学尚未毕业的顾忆笙穿着T恤衫和牛仔裤站在赵一芒面前时,他曾用满脸嫌弃的表情说:“顾忆笙,你别以为我用你是因为你够格,只是因为之前的那些废物废话、蠢话实在太多,我想你除了和他们一样笨之外,至少还有个优点就是比较安静。”
顾忆笙是面试时,唯一一个自我介绍时间不足一分钟的应聘者。
她还记得她说完的时候,一直低垂着眼睛,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所有人简历的赵一芒第一次抬起头,瞥了她一眼。
那眼神很凉薄,很空寂,就像一片野草荒芜的旷野。
那是赵一芒留给顾忆笙的第一个印象深刻的瞬间,之后的赵一芒好像和那个赵一芒完全不是一个人,每天都在办公室里像喷火龙一样暴躁,可是接待客户的时候却又温暖的像春天一样。
许小曼说;“他就是个变态呀变态呀循环无数次的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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