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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次,叶调生廷琯《吹网录》四“陈夫人年谱”
条略云:
瞿忠宣公之孙昌文,尝为其母撰年谱一帙。
盖其尊人伯升(原注:“吴晓鉦钊森曰,复社姓氏录作伯声。”
)欲纾家难,勉为韬晦顺时,而鼎革之际,家门多故,实赖陈夫人内外支持。
故私撰此谱,以表母德,而纪世变。
其中颇多忠宣轶事。
十余年前从常熟许伯缄丈廷诰处见其摘钞本。
缄翁云,原本为海虞某氏所藏,极为秘密。
惜尔时未向缄翁借录。
近从许氏后人问之,则并摘钞本不可得见矣。
谱中所载,略忆一二事。
一为钱宗伯与瞿氏联姻,实出宗伯之母顾夫人意。
云瞿某为汝事去官,须联之以敦世好(见前引《初学集》七四《先太淑人述》)。
后行聘时,柳姬欲瞿回礼与正室陈夫人同,而瞿仅等之孺贻生母。
柳因蓄怒,至乙酉后,宗伯已纳款,忠宣方在桂林拒命,柳遂唆钱请离婚。
其余逸事尚多,惜不甚记矣。
寅恪案:钱、瞿联姻事,第四章引顾太夫人语已论及。
牧斋以两人辈分悬殊,故托母命为解。
其实稼轩亦同意者也。
同章末论绛云楼落成,引牧斋《与稼轩书》,亦足见稼轩深重河东君之为人。
至当日礼法、嫡庶分别之关系,复于第四章茸城结缡节详论之,今不赘述。
若乙酉明南都陷落,河东君劝牧斋殉国,顾云美《河东君传》中特举沈明抡为人证,自属可信。
岂有反劝牧斋与稼轩离婚之事。
且乙酉后数年,钱、瞿之关系,虽远隔岭海仍往来甚密,备见钱、翟集中。
河东君与其女赵微仲妻遗嘱,有“我死之后,汝事兄嫂,如事父母”
之语(见《河东君殉家难事实》),孙爱复“德而哀之,为用匹礼,与尚书公并殡某所”
(见《蘼芜纪闻》引徐芳《柳夫人传》)。
凡此诸端皆足证河东君无唆使牧斋令其子与稼轩女离婚之事。
鄙意昌文之作其母陈夫人年谱,殆欲表示瞿、钱两家虽为姻戚,实不共谋之微旨,借以脱免清室法网之严酷耶?附记于此,以俟更考。
第四叠《中秋夜江村无月而作》八首,皆牧斋往松江后,追忆而作也。
金鹤冲《钱牧斋先生年谱》云:
〔顺治十六年己亥八月〕初四日,国姓遣蔡政往见马进宝,而先生亦于初十日后往松江晤蔡、马。
十一日后,国姓攻崇明城,而马遣中军官同蔡政至崇明,劝其退师,以待奏请,再议抚事。
此时先生或偕蔡政往崇明,亦未可知。
寅恪案:金鹤冲谓牧斋曾往松江晤马进宝,其说可信。
但谓牧斋亦往崇明,则无实据。
此叠第二首“浩**张赛汉(一作“海”
)上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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