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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其批词亦不及澹岩之严厉也。
复次,观上引钱氏家难三文,当日河东君被迫死之情状,已甚了然。
唯其所谓“三千金”
或“银三千两”
者,与《虞阳说苑甲编》冯默庵舒撰《虞山妖乱志》中所言钱曾父裔肃有关。
默庵之文(可参同编据梧子撰《笔梦》末两段所载及《河东君殉家难事实》顾苓、归庄《致钱遵王》两札。
)略云:
然则河东君遗嘱所谓“手无三两,立索三千金”
,《孝女揭》所谓“奉族贵命,立索柳氏银三千两。
有则生,无则死”
,及《赵管揭》所谓“必要银三千两,如少一厘,不下事”
等语中之“三千金”
,疑即此文裔肃赇尚书之“三千金”
。
而遵王向微仲索取之“香炉古玩价高者”
,恐即指钱斗向钱裔肃“指名索取,以为尚书欢”
之贵重什器也。
如此解释,是否合理,仍俟更考。
又《虞阳说苑甲编·过墟志感》一书,虽为伪托,但其中用语,可与《孝女揭》相参校者,如称钱曾为“兽曾”
之类是也。
至刘寡妇以其家资全付与其婿钱生者,殆常熟风俗,妇人苟无亲生之子,例以家资付其女及婿。
此所以钱朝鼎、钱曾等由是怀疑河东君以牧斋资财,尽付赵管夫妇,因而逼索特甚,致使“进退无门”
,且叱管云,“初一日先要打汝夫妻出门。”
故《过墟志感》虽为伪托之书,于当时常熟风俗,仍有参考价值也。
复次,遵王与牧斋之关系,除光绪修《常昭合志稿》三二及同治修《苏州府志》一百本传外,章式之钰《钱遵王读书敏求记校证》补辑类记所载《钱曾传》,颇为详尽,兹不备引,读者可自取参阅。
唯忆昔年寅恪旅居北京,与王观堂国维先生同游厂甸,见书摊上列有章氏此书。
先生持之笑谓寅恪曰:“这位先生(指章式之)是用功的,但此书可以不做。”
时市人扰攘,未及详询,究不知观堂先生之意何在?特附记于此,以资谈助。
又《家难事实》载严武伯熊《负心杀命钱曾公案》文云:
窃闻恩莫深于知己,而钱财为下。
罪莫大于负心,而杀命尤惨。
牧斋钱公主海内诗文之柄五十余年,同里后学砚席侍侧者,熊与钱曾均受教益。
今公甫逝,骨肉未寒,反颜肆噬,逼打家人徐瑞写身炙诈银三十六两。
今月廿八日复诬传族势赫奕,同钱天章虎临丧次,立逼柳夫人惨缢。
亘古异变,宇宙奇闻。
熊追感师恩,鸣鼓讨贼。
先此布告,行即上控下诉,少效豫让吞炭之意。
王渔洋《感旧集》一二“严熊”
条,卢见曾《补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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