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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中文说,“你是中国人吧?我也是,我叫YN。”
他抬头看我,黑眼睛里有一点惊讶,又很快放松下来。
“你好啊。”
“你从哪里来的?”
“北京海淀。
我爸来这边做访问学者,我来交换两年。”
“哇,大学霸啊,”
我由衷的赞叹,“我是七岁移民来的,爸妈都在这边。”
“海淀也不全是学霸,”
他笑了一下,神色腼腆,“倒是你,口语这么好,完全听不出口音。”
“只是呆的久啦,你多待几年也是一样的。”
“我还得努力,老师上课好多听不懂的。”
我瞄到他放在桌上的教科书,上面写的密密麻麻,在单词边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了音标和中文意思。
我想起自己刚来美国的时候也是这样,老师讲课大半时间一脸懵,同学们说的俚语和笑话更是天书,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才学会怎么和同桌借橡皮。
那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又冒出来了。
“以后有什么事可以问我,”
我对他笑笑,“咱们互帮互助。”
“好。”
他说。
就这样,我和唐知谨成了朋友。
唐知谨是我很少见到的那种人。
头脑好,但不是顶尖;相貌端正,但不惊艳;做事要认真才能做好,运动神经也是正常水平。
“中庸”
,这个词放在他身上,倒是一种褒义。
就是这种中庸,反而让我觉得很舒适。
我知道自己在普通人里算是优秀,但优秀和天才之间的鸿沟无疑是不可跨越的。
待在那两个人身边时,他们从不会让我觉得自己差劲——杰诺会认真听我说医学的事,斯坦利会夸我手稳,用他们各自的方式肯定我。
但那些微小的嫉妒与羡慕仍然存在,偶尔在深夜里躺在床上时冒出来,暗暗比较,然后想着“要是我也能那样就好了”
,或是“其实没有我在他们也可以很开心吧”
。
这很丢人,我没和任何人说过。
和唐知谨在一起的时候,那些东西不会跑出来。
他身上有种恰到好处的温和,让我想起妈妈炖的银耳汤。
不烫嘴,不冰凉,刚好能喝。
我开始更频繁地找他搭话。
问作业、聊考试的题目,后来变成一起吃午饭,坐在咖啡厅靠窗的位置,他吃自己带的三明治,我吃学校卖的炒饭。
我们聊国内的事,聊他老家的圆明园和卤煮,聊我七岁以前在中国乡下的记忆,聊那些在美国没人分享的、细碎的、属于另一个文化的东西。
“唐人街北边新开的那家中餐馆,宫保鸡丁居然是甜的,我怀疑老板是上海人。”
我吐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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