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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没办法,他白天总比晚上要清闲许多,唯一能与丁安凡合拍的时间是周末,而周末她一般都不肯出来,他也不好勉强。
每次与丁安凡通完电话或者见过面,麦世希都会胸闷几分钟。
自从真正开始追求这个女孩以来,麦世希发觉她远没有他所想象的那样容易接近。
她的笑容不是不温暖,态度也不是不亲切,她的声音和本人一样清爽,但就这样温暖的笑容、亲切的态度和清爽的声音,却能让他十次邀请失败八次。
麦世希知道丁安凡这样聪明的女孩,一定明白他的意图,他也不想瞒她。
他宁肯她做出拒绝的姿态,无论躲藏回避甚至当面直言,他都能有很多办法更进一步。
唯独这种温婉有礼的交往气氛让他毫无头绪,也没有类似经验可以借鉴。
以前屡试不爽的鲜花金钱浪漫情调乃至亲朋战术,在丁安凡面前没几个回合就败下阵来,而他真正的情敌也就是丁安凡的未婚夫,没见过面,也没见过相片,就连名字他也不知道。
丁安凡的未婚夫此时正在国外,听说几年后才能回来。
见不到情敌,完全没有丝毫信息,所以根本无从下手制胜。
而她未婚夫不在身边的事实,原本应该是麦世希绝好的机会,可这机会带来的所有期望却在丁安凡一次次巧妙的太极推手下逐渐落空。
终于有一天麦世希意识到,丁安凡的深不可测,远非那些女星能比,她看似毫不设防,却处处设防。
于是麦世希只好换一种追求方式,化之前的紧锣密鼓为和风细雨,不再频繁发邀请,而是试图真正了解她的生活,包括一切兴趣爱好。
这种方式他之前从未尝试过,此时仿佛在开垦一块处女地,显得谨慎笨拙。
他不习惯在成功之前放弃,他自命拥有父亲遗传给他的惊人毅力和恒心,相信总有一天,丁安凡会成为他的女友。
虽然她很特别,但毕竟是个女人。
那本《秦观词集》,就是在这种情形下买的。
在众多词人中,丁安凡并非最欣赏秦观,喜欢苏轼和辛弃疾更多一些,这与她稍带豪放的性格相符。
然而她最爱的一首词,却是秦观所作,便是那首脍炙人口的《鹊桥仙》。
“你为什么最喜欢这首?”
问这句话的时候,麦世希正和丁安凡在街心公园散步,这次机会很好,丁安凡任教的高中正好开运动会,他也借路过之名去看望她,顺势邀请她到周围走一走。
“因为最后一句。”
丁安凡慢慢地走着,闲闲说道。
风吹起她的风衣和长发,她双腿修长,肩宽腰细,穿风衣很好看,跳跃的发尾不时拂着她的脸颊,和她并排的麦世希也趁机好好端详了她一回。
丁安凡的皮肤很光滑,毛孔微细得几乎看不出,除了鼻子附近散落着几颗可以忽略不计的雀斑之外,其余部分简直无可挑剔。
最可贵的是她完全素面朝天,而麦世希所接触过的女演员,搽上再厚的粉底也未必能达到这个效果。
那一刻麦世希很想揽住她的腰,但理智提醒他不得轻举妄动,结果他只轻轻拍了拍丁安凡的肩膀,轻描淡写问了一句:“是那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么?”
“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丁安凡纠正他道,“这个词牌的上下阕第五句最后两个字都是平声。”
麦世希望住她,自我解嘲地笑着:“和你谈诗词,我总是露怯。”
“露怯怕什么?”
丁安凡扑哧笑了起来,“我顶讨厌和不懂装懂的人说话,还好你不是。”
听她这么说,麦世希颇为庆幸,他不懂装懂的时候也不少,只不过在丁安凡面前没怎么表现出来。
他喜欢抓住一切机会反客为主,谈电影电视,评导演明星,以及娱乐圈演艺界各种奇闻逸事,对此他是真正内行,不需要不懂装懂。
而且对于这个领域,他遇到过的百分之九十九的女孩都会津津有味地听,或者乐此不疲地问。
很可惜,丁安凡偏偏属于那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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