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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柚见站在病床前,看着姜光辉那张瘦脱相的脸,她发现自己似乎已经无法将他拼凑成记忆里的模样了。
他病态消瘦,一动不动,肢体不再有张力,皮肤松弛地包裹着骨头,青紫色的血管如同蛛网一样密密麻麻爬在皮肤下。
她跟爸爸说了好多话,说自己的进步和成就,有时候说到哪里都忘记了。
偶尔能目睹他的觉醒周期,眼睛是睁着的,眼珠子没有聚焦如同义眼一样,蒙着一层浑浊的翳,死死地盯着天花板上的吊扇。
姜光辉喉咙处连接了呼吸机,气切管就发出一声沉重的类似风箱的赫赫声,就算是对姜柚见唯一的回应了。
奚临没有进医院,而是在外面等她。
姜柚见走出医院大门时,省城的夜生活刚刚开始,广场上从傍晚开始有另一种热闹,那些年的街头艺人很有实力,很多明星都是在街头卖唱或者酒吧驻唱的时候被星探发现的。
她跟在奚临后面去了个商场,奚临进了乐器店,推开门的时候,扑面而来干燥的松木味,还有一些二手乐器散发的陈腐木头味。
能入驻这个商场的乐器店应该堪称省内最佳,甚至能遇到束之高阁的限量版,也有本都琴师手工制作的,算不上顶级,不过价格也不低。
他似乎对大品牌的吉他没有兴趣,反而去看一下木料纹理甚至有些粗粝的手工吉他,取下其中一把,指尖在琴弦上轻轻一拨。
测试了几把之后,选中的一把,尽管姜柚见用耳朵并没有听出来这几把吉他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姜柚见去休息区找了个地方坐着等他,打开书包,一时间纠结到底要先看英语还是先看历史。
店员从她面前赶紧跑过去,有些不好意思地搓着手:“先生,这把琴是我们本地一个老琴师做的,木头干透的时间不够,音色可能不如那边那几把马丁……”
“没关系。”
奚临低声说。
走出琴行时,姜柚见抱着书包跟在后面,忍不住问:“你买它,是因为它音色最好听吗?”
“当然不是,”
奚临拎着沉甸甸的黑琴盒,走在省城熙熙攘攘的街头,他的步履缓慢而郑重,“它算不上一把好琴,但是这是当地做出的琴,算得上一份不错的纪念品。”
“哦……”
姜柚见似乎明白一点,“就跟很多人去不同城市买冰箱贴一样,”
他们沿着江边的步行街漫无目的地走着,姜柚见脑海里被商场里循环播放的音乐洗脑了,有一下没一下地哼唱着。
市井里总有一些音乐,说不上好音乐,但是听多了就记住了。
她一边走一边低声哼,断断续续,有些地方还跑调了。
“你在唱歌?”
奚临的耳力很好,哪怕在这样的风声中居然也能听见她自娱自乐的哼唱。
姜柚见的哼唱停止了,愣愣地看向他,有些僵硬和尴尬。
“你这都能听到?”
“那你知道我唱的是什么吗?”
她问。
“刚才商场里放的儿歌。”
太莫名了,姜柚见明明不是因为害羞,但就是觉得脸颊发烧。
有生以来,是个儿歌大王,因为她一直都反复听家里那些VCD,很多都是姜光辉从外地带来的,还有一些拼音字母歌,她没什么娱乐活动,只能反复看这些。
只不过姜光辉在她青春期刚开始的时候出事的,没有为她注入新的审美,尽管叶若后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只能让她学会听零仁和奚临的歌。
此刻,这个被儿歌缠绕的属性被一个不熟悉的人发现,她愈发觉得自己的每个毛孔每个细胞每寸皮肤都充满尴尬,这尴尬如同发酵过度的面团一下子从容器中泛滥出来,连空气都染上了尴尬的气味。
“昂……”
她不置可否,彻底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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