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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水顺着脖子流进衣领,痒得他想骂娘。
林越心里嘀咕,早知道要穿越到沙漠,就该在便利店多买两瓶矿泉水,现在倒好,关东煮的汤都得省着喝,这待遇比公司年会抽奖的三等奖还不如——至少三等奖是个电饭煲,能煮饭。
他咬紧牙关往前挪,鞋底都快给烫穿了,每踩一步都像踏在烧红的铁板上。
喉咙干得冒烟,像是有砂纸在里头来回摩擦,只能时不时舔舔干裂的嘴唇,实在忍不住了才嘬一小口关东煮的汤。
原本暖胃的汤汁,这会儿成了救命又熬人的甘露,每喝一口都像在割舍最后一点指望,心里盘算着还能撑多久。
林越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试图用自嘲来缓解绝望:这要是拍成纪录片,标题就叫《程序员沙漠求生记:从996到沙漠流浪汉的华丽转身》,收视率肯定爆表。
沙丘一个接一个,仿佛永远走不到尽头,他的腿像灌了铅,每抬一步都要耗尽全身力气,肌肉酸痛得像是被无数根针扎着。
沙地在脚下延伸,视野里除了黄沙还是黄沙,偶尔有几株枯黄的骆驼刺在热浪中摇曳,像是在嘲笑他的无助。
时间变得模糊,不知走了多久,林越只觉得嘴唇干裂出血,眼皮沉重得快要抬不起来。
他强迫自己数步子,从一数到一百,再从一百数到一,用这种笨办法保持清醒。
就这么不知走了多久,直到黄昏时分,天色渐暗,温度开始下降,他才瞅见远处一缕若有若无的炊烟!
那炊烟简直像根救命稻草,在暮色中袅袅升起,瞬间给他打了鸡血。
林越连滚带爬地就朝那方向冲去,心里狂喊:炊烟!
有人烟!
老天爷终于开眼了,再走不到头,我就要变成沙漠里的木乃伊,千年后被考古学家挖出来,还得被研究‘古代程序员遗骸’,论文标题他都替那些学者想好了:《论信息时代社畜在荒漠环境中的骨骼特征变化》。
炊烟的尽头是个边陲小村,土坯房歪歪扭扭挤在一起,像是随时要倒塌,屋顶上飘着袅袅炊烟,空气里弥漫着柴火和饭食的混合气味。
村口老槐树下,几个妇人正纳着鞋底,有一搭没一搭地唠着闲嗑,时不时发出压低的笑声。
林越刚想上前问路,猛地想起自己这身“奇装异服”
——短袖T恤、牛仔裤、运动鞋,搁古装剧里绝对活不过三集!
他心里咯噔一下,这身打扮过去,人家不当我是妖怪才怪。
他赶紧刹住脚,缩到一棵大树后头,贼头贼脑地观察村里动静。
村民们穿着粗布麻衣,颜色灰扑扑的,男的要么在田里忙活,要么在院里劈柴,女的在家门口洗衣做饭,整个村子看着倒挺宁静祥和,有种与世隔绝的安逸感。
林越暗自盘算,得先搞身衣服,不然连村口都进不去。
他不敢贸然进村,只能猫在草丛里,等天彻底黑透了才摸进去。
夜幕降临,村子里点点灯火亮起,狗叫声此起彼伏。
他像个小偷似的,蹑手蹑脚在村里转悠,最后盯上了一户人家院里晾着的粗布麻衣。
那院子静悄悄的,就一条瘦狗趴在门口打盹,尾巴偶尔扫一下地面。
林越屏住呼吸,心里念叨:对不住了老乡,借你件衣服穿穿,等我发达了,一定十倍奉还。
轻手轻脚翻过矮院墙,墙头的土坯硌得手心生疼。
伸手就去够衣服,那布料粗糙得很,摸着像是没经过精细处理。
眼看就要得手,那瘦狗突然醒了,耳朵竖起,冲着他就是一顿狂吠!
林越吓得心差点从嗓子眼蹦出来,抓起衣服撒丫子就跑,瘦狗在后头穷追不舍,吠声在夜空中格外刺耳。
他心里叫苦,这狗也太敬业了吧?大半夜的不睡觉,守着一堆破布干嘛?这警觉性比公司楼下保安强多了。
他连滚带爬冲出村子,一头扎进村外的破庙,这才敢大口喘气,胸口剧烈起伏,像是刚跑完马拉松。
破庙里漆黑一片,只有月光从破败的屋顶缝隙漏下来,在地上投出斑驳的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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