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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现在不是下崽的时节。
你想要它们的幼崽?”
闻择点头:“对。”
卓穆:“那恐怕要等到明年春天了,到时我帮你留意着。”
真靠谱。
闻择笑眼弯弯。
“对了哥,”
印河想到什么,问,“你们上回不是说,要去抓长腿幼鸟吗?”
闻择:“是的,算算日子,也差不多了。”
他抽出腰后的砍刀,手起刀落,剁了两根大猪腿下来,扭头问卓穆:“等这几天忙完,咱们先去把幼鸟抓回来?”
卓穆没意见。
晚上,闻择把切好的猪腿、猪蹄,先是冷水下锅,放上须须头和大蒜,好好焯了水;
然后,取了黄黄果凝成的糖块,还取了一小块蜂蜜块,放进锅中,用小火给炒化。
在糖变了色,微微冒着小泡泡时,将沥干的猪肉下锅,炒上糖色。
随后便是调味,翻炒,添水,咕嘟嘟地炖着。
虽然没有酱油和酒,但他用了几样新换到的香料,还放了几根树椒进去,估计味道不会差太多。
这头猪比较大,他怕肉不烂、不入味,先炖了大概一个小时。
然后,才把泡好的黄豆加进去,又小火慢炖了一个小时。
快出锅的时候,他忽然馋鸟蛋了,于是煮了十来个鸟蛋,剥了皮,丢进大石锅里,再炖二十分钟。
这么长的时间,香气一个劲儿地往外飘,别说印河,闻择都馋坏了。
借口尝咸淡,他拿筷子戳了两块猪蹄啃。
感觉有目光落在背上,他一扭头,印河正幽怨地看着自己。
闻择泛着油光的嘴角翘起:“哈哈,来,给你也尝一块。”
印河这才眉开眼笑,喊着:“来啦来啦!”
闻择没有厚此薄彼,问卓穆:“你要不要尝尝?”
卓穆浅笑着摇头:“我一会儿再吃。”
终于开饭后,一大盆黄豆炖猪蹄,放在石桌的最中间。
炒了糖色后,菜色鲜亮诱人,黄豆和鸟蛋被煮得圆圆胖胖的,浸着汤汁。
三个人嗅着浓郁的肉香,眼睛幽亮,齐齐下筷。
唔!
不仅肉,连筋都炖软了,满满的胶质,一嚼都粘嘴,香得要命;
黄豆比鸟蛋入味,豆香和肉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简直绝配。
鸟蛋掰开,蘸点汤汁,绝了!
太好吃了,闻择嫌筷子用不过瘾,直接一丢,上手啃。
在微凉的秋夜,痛痛快快地啃着肉质鲜嫩,入口即化,软糯脱骨的猪蹄,真是幸福得无与伦比啊!
闻择被这一口美食,感动得都要流泪了。
另外两个人对这道菜同样喜欢极了,卓穆也适应了猪蹄的微辣,把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印河更是香得嗷嗷叫:“好吃,和水煮肉片一样好吃!”
闻择笑道:“这俩其实都是下饭菜,要是来碗米饭,泡点汤汁,能把人香迷糊喽!”
印河特别期待地问:“那咱们什么时候能吃到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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