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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球赛的时候,这里总是这样的热闹。”
林语娇望了望身后乌泱泱的观众,似是想到了从前那些看球赛的日子突然有感而发。
季玥坐在她身边,指了指四周问道:“这里,一直这么热闹吗?”
林语娇说了个“嗯”
,但见季玥似乎是没有听见,毕竟球场的声音实在是太嘈杂,于是她只好以点头来回答刚刚季玥的问题。
随后,只听观众台上一阵尖叫不止,林语娇好奇往球场方向观望,想看看到底是谁惹得群情高涨。
只见林行啸一袭白衣,行动迅速的冲过了重重阻碍,一个漂亮的弧度,篮球顺利的稳稳落进了球筐,全体白衣队员吼出了最自豪的喊叫。
林语娇扬起下颚,看着场上的白衣七号投了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原本随意搭在膝上的双手不由得因激动而紧握成拳。
“漂亮!
哥,加油!”
林语娇挥手奋力喝彩着。
不过,一旁的季玥倒是与她不一样,见季玥只是以低低的声音念着:“加油加油加油!
林行啸加油!
把楚弈那个混蛋打得落花流水!
打他!”
林语娇噗嗤一声,笑了。
季玥这样的说话方式,听着倒像极了上了年纪的人的碎碎念了。
球场上,白衣以八比三占了一半多的先机,黑衣这边楚弈的队伍里,队员倒是频频犯规,已经换了不少队员上场了。
“这是……”
林语娇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她很快揉了揉眼睛,确定了刚刚她没有看错,黑衣这里换上了一个穿着二十四号球衣的队员。
这次,林语娇不仅看见了那人穿着二十四号球衣,而且还看仔细了那黑衣二十四的脸。
“二十四……沈,不,陈恺……”
林语娇惊讶极了,“他不是去……”
正当她思绪万千时,黑衣这边成功的进了一个球。
“哇哦!”
黑衣队员一致发出骄傲的喊叫,这一叫,便将林语娇带回了七年前,她刚认识陈恺时,也是因为一场球赛。
还记得那一天,林语娇刚下课就见篮球场周围挤满了人,一问才知道,原来是人大一支出了名的球队正和其他学校的球队打联赛。
本着好奇心,林语娇也跟着拥挤的人群进入了球馆,结果没想到就是在球场上这惊鸿一瞥,林语娇喜欢上了穿着二十四号球衣的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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