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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一出,震惊四座。
孙翰明不可置信地指着季窈,神情恍惚:“你刚才说什么?”
众人都知道死在城郊的那个女娘才叫月琴,季窈突然这么说,让在场的人除杜仲和南星以外,包括孙乐知在内皆是一副惊呆的表情,“孙乐知”
震惊之余,手也止不住地抖起来。
“你、你一派胡言!”
“你是不是觉得,我没有证据?”
季窈起身,接过身后官兵手里的布包于众人面前打开,一只已经有些腐坏的断手即刻出现在众人面前,扑面的恶臭让他们纷纷以袖遮面,眉头紧蹙。
“经仵作确认,尸体是在死后才被毁容、砍手,我便猜想,凶手一定是对她怀恨在心,否则为何要如此残忍。
可在揽山居的柴房里发现的凶器,又足以说明凶手杀人可能只是临时起意,并非有着详细的计划。
且杀完人之后并未逃走,否则她一定不会选择凶器归还,只需要随手扔掉。
所以凶手一定就在客栈几人当中!
她砸碎尸体的脸也并非因为仇恨,而是为了隐藏尸体的身份。”
她看着那只手,将它举到孙翰明面前。
“所以我猜测,凶手砍手也一定是出于这个目的。
幸好这只断手在离尸体掩埋处不远的山下深林里被我们找到,当我看到它食指上清晰的痕迹时,就猜出了这只手被砍的原因。”
众人围过来,见断手食指末端一圈环形的勒痕,看上去像是有什么长期佩戴之物被取下后留下的痕迹,难道是……
“没错,”
季窈看向“孙乐知”
,她正慌张不已地将自己左手食指上翠绿的碧玉扳指遮住,“这是孙小娘子常年佩戴那枚碧玉扳指留下的痕迹。
因为人在死后,皮肉失去弹性无法恢复原样,且因为常年戴着从不曾取下的缘故,凹痕处的肌肤明显要比其他地方更白。
所以当凶手将她杀掉,跟她互换了衣服并取下戒指之后,因为这个印记迟迟没有消失且肤色对比过于明显,凶手怕尸体被发现时,这个痕迹会引导大家去搜寻尸体丢失的戒指,从而一步步查到不该查的东西,所以才又柴房拿了砍柴刀。
或许你最初只想将食指砍掉,但一刀下去发现砍柴刀的切面显然无法做到,于是只能将整个左手砍掉带走。
你敢不敢将戒指取下来,与我手中断掌比对一下。”
“孙乐知”
被架在当场,整个人从头到脚都在发抖。
她看了看面前神情严肃的孙翰明,只能硬着头皮将戒指递给季窈。
众目睽睽之下,那枚碧玉扳指缓缓带进已经有些腐烂的断掌食指,最终停在食指末端,完美与那个凹痕融为一体,宽度刚好将更为白皙的那一段肤色遮住时,不由得惊呼出声。
季窈看着面前做了一个多月孙家矜贵二小娘子的“孙乐知”
,目光如炬。
“孙小娘子待你很好,你们一直以姐妹相称而非主仆,所以揽山居的伙计才会说你俩穿着打扮相似,形同姐妹一般,同吃同住,同睡一个床榻。
可是他不知道,在客栈大堂里说起马上要回到孙家,高兴的那个人是你,不是孙乐知;同样的,他隔着房门偷听到你们争吵,以为是小姐训斥丫鬟,其实是孙乐知自小长在乡下,性格温、懦弱,所以当她提出还是想回去的时候,是你在训斥她没出息。
自始至终,那个想要回到孙家,为往后富贵生活高兴不已的人都是你,不是孙乐知。
因为从小就跟在她身边的缘故,你对她的一切了如指掌,所以就算你顶替她的身份回到孙府做了二娘子,也没有任何人怀疑过你。”
“孙乐知”
面色仍是倔强,想了想又抬起头大声叫喊道:“就凭她能带上我的戒指就断定她就是我,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月琴她平日也会带戒指,留下这些痕迹再正常不过了……之前你们不是说,她从我身边偷走的那袋银子也不见了吗?兴许就是她跑出去遇到劫匪,所以劫匪才会将她身上钱财洗劫一空,对吧?砍手也是为了取她自己平日里戴的戒指,与我无关!”
她辩解一通,说得有鼻子有眼,季窈怒气丛生,朗声质疑道:“她戴戒指有凹痕,那你呢?句你所说,十年来你戒指从不离身,那为何你的食指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因为你只戴了它一个多月,且因为尺寸不合的关系,你经常食指和中指换着在戴,所以你的任何一个手指上都没有留下痕迹!”
“你胡说!
我这十年来都是这样戴戒指的!”
“好,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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