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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棍却哦了一声,像是见着老朋友一样:“子不语啊。”
他解释:“这是中国的古典志怪小说。
是清朝时候的袁枚写的,书名取自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
但袁枚这个人生性放达,自己说了广采游心骇耳之事,妄言妄听,记而存之。”
罗韧看他:“你看过”
神棍得意:“那当然。
不过老早看的,忘记的差不多了。
这书得三十多卷吧,很多故事的。”
蓦地反应过来:“这里头记了七根凶简的事没可能啊,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木代沉默了一下,说:“这本书,第342页,在续卷里,有一个故事,标题叫唱歌犬。”
曹严华没听明白:“嘛玩意儿”
“有两个耍杂耍的牵了条狗,在闹市上卖艺。
观者如潮,因为那条狗会唱歌。”
曹严华倒吸一口凉气。
“小师父,这狗是成精了吧比水影里那个会识字的狗还生猛啊。”
神棍皱着眉头,像是苦苦思索着自己当年看子不语时,到底有没有看到这个故事。
木代继续讲下去。
“因为这表演太火了,被当地的县令遇到。
他命令人把那狗带回来,对耍把戏的人说是要给太夫人看个乐呵,太夫人高兴了,会重重有赏的。”
神棍嘴巴张的老大,似乎记起什么了。
“狗带回来之后,县令让人把狗引进衙门,问那个狗说,你是人呢,还是狗呢”
一万三听的入神,倒是曹严华呵呵笑起来:“这不多此一举吗当然是狗咯。”
木代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把曹严华看忐忑了,磕磕巴巴:“难难不成是人啊”
“这狗回答说,我也不知道我是人还是狗。”
说到这里,神棍短促地“啊”
了一声,他想起来了。
木代停了一下,她有点说不下去,手指一直摩挲着书的立脊,炎红砂隐隐觉得或许不是个让人舒服的故事,但还是止不住好奇:“然后呢”
神棍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又是恍然又是摇头,见木代有些犹豫,说:“我来说吧。”
他想了一会:“其间还有些别的事,我就不细说了。
总之是,那个县令起了疑心,让差役把那两个耍杂耍的捉来询问,那两人死不承认,后来动了大刑,他们才吐了实话。”
“说是,这狗是用三岁的小孩做成的。
先用药把皮烧烂,让皮全部脱落”
木代低着头不说话,炎红砂的脸色渐渐白了,再闻到面前茶鸡蛋的酱香气,忽然一阵接一阵的反胃。
神棍也很不舒服:“然后用狗毛烧灰,和着一种特殊的药涂在身上,又让那小孩吃一种密药,身上的疮伤可以平复,不久之后,全身长毛,也生出尾巴,俨然跟狗长的一样。”
屋子里静的像空的,曹解放小爪子滚着鸡蛋,略显不安地抬起头,不明白这些人,怎么突然间一点声音都没有了。
接下来的内容,神棍也记不大真切,问木代:“书里怎么说的”
木代把书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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