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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母校离她还挺远,步行要走上三十分钟,这一路两边还都不是商业区和居民区,我便问妻子:“你高中时上晚自行,也是一个人走?”
妻子扭过脸半响不说话。
我知道她心情有异,便站住脚,拉住妻子的双手:“早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妻子低下头,过了一会,又再次偏过脸,有些倔强的语气:“我只是想和表哥见个面。
没有别的意思。”
说完这话,眼睛又再次红了。
我三言两语就搞清楚了这一切,春天下晚自行时都是她表哥送她回家的。
这条路他们走了很多次。
春天以前只跟我提过一次,这一次竹筒倒豆子把她和表哥,也就是春天二叔的小孩张志学,所有的一切全讲了。
上高中的时候妻子和张志学往来略多一些,但也只停留在亲戚的关系上,并没有明确恋爱的关系。
上大学的时候两人通过书信和电子通讯每天都有很密切的联系,但一直没有告诉家长。
大三的时候,张志学一次酒后和同学打架,把对方打成重伤,然后被学校开除,只好回家务农—其实不算务农,张志学的大姑在乡里开了一个冷冻厂,让他去做副经理了。
春天没有因为这事嫌弃张志学,但两人的关系显然受到很多反对。
春天父母和她二叔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春天毕业后来我这里工作,那时她还想继续和她表哥的关系。
但是中国农村现在对优生优育的教育很到位—她二叔反对是因为怕将来生出傻子,她父母的反对自然不用多说。
好不容易在省城站在脚,怎么可能再回老家呢?
当时我和前妻的关系还不算很僵。
春天也无意扮演第三者的角色。
只是我经常加班—那时我还是社里的执行总编,春天老得在编辑部里写稿子,有时两人一起出去吃个饭还都是正常的。
后来春天知道张志学在老家结婚了,受情绪影响,月经便不太正常,经常痛经痛得不能上班。
春天的文笔非常优秀,我又不太喜欢当时的编辑部主任刘姐,想提拔春天作我的副手,便关心她多一些。
刘姐可能猜出我的想法,便匿名给我前妻打电话,说我和春天好上了。
前妻有一天找上门来,我以后找我,哪知她连春天长什么样都提前了解了,直接跑到春天面前,几个大耳光把春天打晕了。
然后我便和春天好上了。
说实在的,我其实并不是很想离婚,但春天当时除非不在杂志社继续工作,要不只能选择和我走到一起。
春天本质上是一个有仇必报的性情女孩,另外人往高处走也是一个常理。
不过我对妻子还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我比她大太多了。
妻子也因此被我惯得有些娇纵。
不过我知道她还是很爱我的。
有名,有权,有房,有车,又颇有才华。
我便问妻子:“你见他,他老婆要是知道了,不得和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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