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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里尔失望了一下,但他的主人的确这么明察秋毫又品味高级,全世界只有他芬里尔的绒毛才有资格获得他的喜爱,他可是被达米安埋过肚皮的小狼。
芬里尔顿时又高兴起来。
他抱着达米安不肯放手,只是仰头可怜兮兮地说,“拜托,主人,你别不高兴了,如果你讨厌我的弱小,就请再训练我吧,我有着足够的天赋和体魄,我会成为你最杰出的作品。”
“如果你更喜欢我的绒毛…我是说如果你讨厌我的人类身体,那就给我一点时间,我会想办法变回原来的样子,拜托,只要你别抛弃我。”
他可怜地望着达米安,就像懵懂的羊羔向黑豹展示忠诚,孱弱的白兔朝恶虎敞开怀抱,已经手无寸铁,又愚蠢得自寻死路。
“tt.”
达米安知道,在普世观念下,人类是比野兽更优越的存在,他们拥有更精准的语言,更丰富的技巧,以及从芬里尔的角度来看,拥有更接近他的体魄,这便于他宣誓他那无用的忠诚。
他的理智判断,芬里尔很喜欢他现在这个样子,达米安也不屑于强迫他成为伙伴,芬里尔正在失去效忠的资格。
他冷冷盘问,“你还想变回原来的样子?一头狼?”
芬里尔想也不想地回答,“只要你想。”
他目光希冀,望向达米安时,就像最愚忠的仆从剖开胸膛,献上最炽热而疯狂的心脏,灵魂会因每一次对视而坠往更深的黑渊。
达米安不置可否地哼笑两声。
但他拥有足够多的忠心了。
作为达米安奥古,未来刺客联盟的主人,精通无数技艺的刺客,作为达米安韦恩,蝙蝠披风未来的唯一继承人,未来哥谭的掌控者,他理所应当得到所有人最驯服的忠心。
整个世界都是他的,一只天真软弱,愚蠢而又欠缺技巧的狼人又算什么呢?
达米安冷漠地想,或许他该把歌利亚从奥古岛叫过来了,他带了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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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里尔真的要哭出来了,他好不容易和主人出来双人约会冒险,才不是为了给那头蠢龙腾位置的啊可恶这一切都是歌利亚的阴谋那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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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人热泪盈眶,连忙对天发誓,“五天,就五天,我一定会变回去的,我很厉害的,拜托,别扔下我。”
“tt.”
达米安看傻子似的望着他,显然,这头愚蠢的小狼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看过工厂试验笔记,刚才也得到了联盟情报,芬里尔显然属于狼人中的残次品,他幼年期没能得到变成人的天赋,于是被遗弃在雪山,尽管他在生长期因为各项原因填补了血脉缺陷,但由狼变成人的过程都是不可逆的,这由基因决定。
芬里尔是不完美的。
这个结论让达米安心情更糟了。
本就低压的气势顿时冷意十足,阴沉沉的绿眸如寒潭深冷,勉强掩盖着不断上涌的杀意。
他抿着唇,不作回答,轻易撕下身上黏着的小狼人。
芬里尔放开手,老老实实地站好,耷拉下脑袋,两秒后又满血复活,充满期待地问,“那三天,就三天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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