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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和另一个男友提过,我出门穿旗袍怎么样?我很喜欢民国风。
他说:现在是21世纪,穿那么复古走在路上是奇装怪服,你穿出去,我可不要和你走一起。
卧槽,我还没嫌弃他呢,他居然说穿旗袍走大街上是奇装怪服?还说不想和我走在一起受人指点?呵呵!
此后不久,慕容桓温送我一套汉服襦裙,他说我很适合古装扮相。
然后舔狗名场面来了:如果宝宝穿古装去xxx,那么美女两个字是否会显得苍白无力,我想只有“如梦似幻”
会比较合适。
他对我的夸赞总是换着新花样的哄,哄到我已经习以为常。
不久之后,我穿着这身衣裳和他一起去了博物馆。
大厅中有个小女孩老远见了我,就拉着他爸爸的手兴奋叫喊:爸爸,你快看,那个姐姐好像仙女啊!
稚嫩的童声很尖锐,那一嗓子喊下去,众人的目光都顺势落在我身上。
被万众瞩目的感觉,其实并不怎么好,会很害羞,包袱会重,举手投足,皆要思量。
我瞬间超级尴尬!
尬到惶恐!
连忙躲到了高大的慕容哥哥身后,企图想让他掩着我,避开全场目光。
他却十分从容的温柔一笑,握紧了我的手,把我从身后给拉了出来。
低头宠溺道:她说的没错啊,宝宝就是仙女。
那一瞬,突然被暖到!
他丝毫不惧周围人投来的目光,反而很得意,很享受。
比较到这里,俩人高下立判,发糕头已被秒的渣都不剩。
可以理解为3点:比起,慕容哥哥,发糕头更在意自己的感受。
比起,慕容哥哥,发糕头对自己的外貌不自信,不想过分引起关注。
比起,慕容哥哥,发糕头能提供给我的情绪价值并不足够。
所以,发糕头已经没有继续在鱼塘里躺尸的理由。
那天慕容桓温送我回学校时,天色已晚。
依依惜别前,我们找了个临水的僻静处,并肩坐下闲谈。
看着被五彩光照,波光粼粼的水面,他又和我聊起那些陈年旧事。
我好喜欢听他讲故事啊,真是魔幻现实主义,搞笑一箩筐。
他讲的那些故事,我听罢一点都不吃醋,哪怕情节很露骨,我也不会吃醋。
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一点都不吃醋呢?仿佛一个第叁人称的旁观者,而不是他的女朋友。
我问他,你想知道我的故事吗?他说,不想。
我:为什么?他:我知道你的故事也很多,我听了会不舒服,我不想听。
我:哦。
他可算逮住了一个能说心里话的人,就使劲儿把憋在心里的私密事,全部说与我听。
而我却不能开闸泄洪,讲讲我那些同样魔幻的青春经历。
至于他给我讲的那些当海王时的短择故事,五花八门的倒贴,各种迷惑的操作,真的像听戏一样。
可怜的是,那些炮灰姐姐,人被白嫖了,还被当成笑话讲。
可能有人会说,他不尊重女性。
但想被人尊重,首先要自我尊重,有些倒贴的,真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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