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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长睫在路灯快速略过中,忽明忽暗,好像鸽子飞过斑驳晚霞时落下的翎羽,成为信徒眼中的惊鸿一瞥,从此化作无尚的志铭。
车里安静,没有开音乐,谭辞听着她轻盈的呼吸声,心里说不出的幸福感。
谭辞一路抱着姜末上了楼,把她安放在床上时,还小心翼翼地替她脱了鞋。
本想给她换一件睡衣,又怕惊扰到她,干脆就任由她穿着衣服睡。
餐厅里,饭菜还在加热板上热着,已经很长时间,上面氲氤着一层热气。
他开了空调,把加热板关了,拿了几个小盒子把饭菜盛好放进冰箱。
然后又去书房处理了一些事情。
终于在12点前上了床,姜末已经侧了个身,又把自己蜷缩成一个小球。
他笑了笑,从后面抱住她,轻轻的吻落在她的发间。
—
第二天姜末是被闹铃闹醒的。
谭辞本身就是个生物钟,他自己一个人住时根本不需要闹铃这种东西。
所以姜末醒来时谭辞已经把早饭做好了。
早餐简单,就是面包片煎蛋,外加一杯牛奶。
吃早餐时,姜末还在抱怨:「你昨晚应该叫醒我的,那些饭菜又浪费了。
」
她垂着眼,心里大多是愧疚的。
谭辞这么忙,还下班给她做饭,她居然在车上就睡着了。
想到他回到家,一个人冷冰冰的,忙里忙外,那种滋味从前一个人时还好,现在两个人就显得有些形单影只了。
谭辞倒没什么,他咬着面包:「我已经想好了,昨天晚上就找出了两个便当盒,还有两个保温罐。
一会儿咱们把饭菜一分,中午正好到公司热热就能吃。
」
姜末抬起了眼,看着谭辞时目光晶晶亮:「老公,你怎么这么聪明?」
瑞创的茶水间有微波炉,经常有人中午去热饭。
而且自己带的比外面买的还干净,又节省时间。
「是哦。
」
谭辞笑着白她一眼:「你老公我天生就很聪明,要不然怎么能追到你。
」
「那倒是,幸亏你是我老公,要是便宜了别人,我岂不是亏大了?」妻末啃着面包,对谭辞笑嘻嘻地奉承。
她本来不是一个会说这些暧昧情话的人,但不知为何,自从她和谭辞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就开始没羞没臊起来。
有时候她比谭辞放得开,也会撒娇。
姜末觉得这可能就是潜在基因从前没发挥出来,一旦被激发出来,她真的可以毫无顾忌。
谭辞打量她,也觉得姜末现在越来越不要脸了:「我发现你现在这张嘴还挺甜,是不是觉得自己理亏?」
「对呀,你看我昨天睡着了,都没亲你,要不然一会儿补一下?」
谭辞:「......」
行吧,这女人是真的越来越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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