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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抽烟那会儿,给让烟头烫的。”
程毅从施越身上躺回了右侧,拥她在臂弯中。
“怎么不去疤呢?”
无论是哪的医院,程毅都不爱去,刚入英国那会,他酗烟厉害,被烟头烫疼时,他正靠在阳台的椅子上看月亮。
只可惜,明明是同一个月亮,却没有在北京看得那样有感觉。
那道疤起了水泡,程毅疼了好几天,水泡没了后,他就再也没管过。
至于那枚戒指,程毅是在第二年登山的途中买下的,碰到了一位卖中古商品的商贩,带着刻刀,他比了比大小后,让他刻了两个英文字母。
那枚戒指,他戴了也有九年,当真只是简单的遮掩那块伤疤。
却被很多女人看成了单身标志。
他想,之所以他能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大抵是因为她们都知道自己并不是程毅的终结者。
“留个教训,抽烟的时候还真不能走神。”
程毅淡淡回道。
“你在英国待了几年?”
他们开始了聊天,施越将床头的灯按灭,又钻进了他的怀里。
“十年吧。”
他说的很轻松,仿佛十年只是眨眼之间。
“比我待在北京还要久三年,待了这么多年,怎么不考虑留在英国呢?”
无尽的夜里,施越的问题越来越多。
一个地方待了再久也会厌倦,程毅回来的原因很简单,厌了英国的工作和生活,也包括女人。
“北京到底是我的地盘,我也算落叶归根。
你呢?一个南方姑娘北漂,勇气可嘉啊。”
他其实想问得更清楚些,比如,为什么要跟一个男人七年,是为了他留在的北京?
“在南京发展有局限,我学的专业在北京会吃香一点。”
她避重就轻,只回答她其中的一个想法。
“哦,这地方住了多久了?”
程毅转话题。
“两个多月。”
她闷着声音。
程毅动了动唇,舌尖扫过一排牙尖,“是香港回来后搬的?”
施越抬头,望不清程毅,她摸着他的纹身处,感慨,“嗯,回来后先住在酒店的,这房子是我好姐妹给我找的。
如果我不住酒店,咱两说不定还真就拜拜了。”
“可你却找上门了。”
施越哼了一声,“是你好吧!
大晚上央人换房,真难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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