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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的太少了,东北的晚间温度怎么也有零下十几度。
谢谦只穿了一件呢子大衣根本不保暖,不冻伤就怪了。
时珍是个很在意细节的人,她很容易就能发现一个人身上的变化,谢谦的皮肤很白,哪怕只有一点点泛红也尤为明显。
更何况他不只是一点泛红,简直是触目惊心的红。
担心谢谦的冻伤晚上会更严重,时珍把自己的凡士林和面霜拿了出来,放在了茶几上。
随后又找出了一件时大国淘汰下来的羽绒服,在家里时珍喜欢穿些宽松的衣服,所以就带了过来。
虽然丑是丑了点,但是顶用就行。
时珍把羽绒服递给谢谦,接着打开了凡士林的盖子,用勺子挖了一点出来。
「谢哥,你穿的太少了,冻伤肯定是没跑了。
这个衣服虽然旧了点,但是特保暖,你先换上吧。
还有这个凡士林,涂在冻伤的地方,明天我再去药店给你买点药。
」
谢谦接过衣服,没说话,而是盯着手里的黑色羽绒端详了很久。
是很普通的男士羽绒服,通过观察它的主人应该是一个身高一米八到一米八五的瘦高男性。
袖口处有轻微的磨损,应该已经穿了很久了,若非亲近的人怎么会把穿了很久的衣服放在一个女孩子家里。
谢谦的心莫名一沉,时珍有男朋友?
她男朋友竟然就让她住这种地方?
女朋友都穷得吃不起饭了,他竟然还袖手旁观?!
谢谦越想越气,他周围的那些二世祖,最扣的那个分手前也送了女朋友一套房。
时珍怎么会找这样一个又不出钱又不出力的男朋友?
小姑娘眼光这么差吗?
时珍在一旁眼看着谢谦的脸色飞快变化,最后眼睛里的火气都快把羽绒服烧穿了。
这是……嫌弃衣服太丑生气了?
「谢哥,这个衣服我已经洗过了,而且我只穿了几次,不脏的,只是丑了一点,你将就一晚……」
「你还穿过?」谢谦眉头微蹙,面色不愉地看向时珍。
「是,是啊。
」时珍不明所以地点了点头。
还没供暖的时候屋子里冷得很,她写剧本的时候就穿着时大国这件衣服,贼暖和。
时珍无比庆幸她把这件衣服带来了,不然非得冻感冒不可。
谢谦更气了,多好的女朋友,男朋友都这么渣了,她还因为思念男友日日穿着男友留下的唯一一件衣服,就是为了感受到男朋友的陪伴。
哼,果然男人都一个样,得到了就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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