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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啊?”
看到娄晓娥点头如捣蒜,他也不卖关子,三下五除二把事情都给说了。
“张成飞是张叔的儿子,以前那就是个混世魔王”
“跟棒梗似的?”
娄晓娥插嘴。
许大茂嗤笑一声,“棒梗算个屁,只会干偷鸡摸狗的事儿!
人张成飞从不偷东西,干的可是大事儿,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知道不?”
见挑起娄晓娥的兴趣,他就继续说道,“他十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夜里回家,碰到一个抽大烟的混蛋,正在往死里打一孩子”
“他救下了那孩子,那混蛋也被他打成了植物人,后来,他就被张叔给送到了部队。”
娄晓娥听得倒抽一口冷气,“把人打成植物人了,他没坐牢?”
许大茂冷哼一声,“那混蛋就是个畜生,把自个儿的媳妇打死了,又要打死孩子,他这样的,早t该死了!”
“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成植物人正好,那孩子都不追究了。
张叔又使了点关系,事情就过去了。”
---许大茂自认自个儿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比起那个被张成飞打成植物人的混蛋,他觉得自己简直可以算是良民!
!
娄晓娥听得两眼亮晶晶。
小时候她可看过不少故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样的人,不就是故事中的英雄吗?她挺佩服张成飞的,快意恩仇。
许大茂说完本来想睡。
想了想,还是嘱咐娄晓娥一句,“你没事儿可别招惹张成飞啊。”
娄晓娥不以为然,“你不是说他不打好人吗?”
许大茂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其实他倒不是怕娄晓娥挨打。
只是张成飞走的时候才十六,这回来已经二十多岁,长开了后,剑眉星目,高大威猛的。
这样的男人对女人的吸引力可是很大。
许大茂觉得,如果自个儿是个女人,肯定愿意跟他好。
自己家和张成飞家住的这么近,他怕戴绿帽子。
虽说结婚有几年了,他觉得娄晓娥不是那种人。
但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呢!
!
他自己在外面搞了那么多破鞋,可不想后院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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