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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又想起今天哥哥拜托的事情,哥哥现在需要钱,她自己已经身无分文,就这么出去,难道又要跟哥哥一起四处要饭?只怕如今大了,连要饭都不得,最终只能卖身或是饿死。
她也的确想要自由之身,却是一个能吃饱穿暖的自由之身,将十年积蓄给哥哥开医馆就是她的退路。
原本指望着去别的院里再混四年,攒点银子,出去就什么都不怕了。
可如今哥哥那边出了问题,自己出去就是一穷二白。
若是一个比现在凄惨百倍的自由之身,她宁愿一辈子待在这里。
所以哥哥的想法是对的,只要能治好二爷,拿到那三百两银子,她与哥哥的梦想都能实现。
她还不能走。
窦照见她一直不吱声,微微皱眉:「怎么,高兴得说不出话?」
观沅掐了掐手指,镇定道:「不是的二爷,我还不想出去。
」
悬着的心似乎松了一下,这矛盾的感觉让窦照很不舒服,他不动声色:「这就怪了,府中能被提前开恩放出去的哪一个不是欢天喜地,感恩戴德,你倒不想走,为何?」
观沅绞尽脑汁:「我已经习惯了府中生活,主子们待我又好,出去的话,我怕,怕……」
怕什么呢?
在府里做了十年,银子加起来尽够她们出去生活,而且有了自由身,还能择个好人家嫁了。
别说她是从窦氏这样世家大族出去的丫头,就是次一点大户人家里出去的丫头,哪一个不是被普通读书人抢着要?
可以想见,她的银子若还在,出去就能过上梦想的悠闲生活,实在没什么可怕的。
嗫喏半天,终于换了个理由:「是我对府里有感情,在长直院十年,一草一木都经过我的手,这里就像我的家,实在舍不得。
」
说到这个,观沅还真有点伤感,当初进来的时候才六岁,她最灵动的十年都是在这里度过,若说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
「还有,」观沅突然想到最重要的一点,「二爷于我有救命之恩,若不是二爷,当初我已经死在马棚那儿。
这样的恩情无以为报,只想再多侍奉二爷几年,那时再出去,就算圆满了。
」
这段话倒不是敷衍,窦照于她,确实是救命恩人啊。
话到这里,她不由得便想起十年前。
那个冬天,为了让哥哥活下去不得不将自己卖进府里当小丫头。
当时的她又黑又瘦,被打发在厨房当烧火丫头。
虽年纪小,但她做事尽心尽力,任何厨娘吩咐的事都认认真真做好,也尽量让嘴巴变得乖甜,一直哄着厨房的婶子们。
即便如此,在一次给三小姐蒸的鱼羹火候不到有腥味这件事中,她还是被推出来顶锅,从此被发配去最脏最累的地方,给下人们洗衣服倒痰盂等。
那种活儿哪是个小女孩能干的?天又冷,手一直泡在水里,没几天便生冻疮溃烂,碰水就疼。
洗不动衣服又要挨打丶饿饭,没几个月便瘦得柴一样,更干不动活儿。
有一次在倒马桶的时候脑袋发晕,不小心溅了一些在路过的大丫头彩月身上,彩月是大少爷院里的,从来尖刻跋扈,惹了她还了得?
也不顾观沅解释,她冲去马房拿了根马鞭便死命往观沅身上抽。
那可是真正训马的鞭子,抽一下便钻心的疼,观沅本就瘦没了的小身板哪里遭得住这样下死命的抽?原本还痛得哭,后来气息渐弱,只能虚弱地往外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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