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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风,你唱的是什么歌呀?真好听!”
他刚才唱出声了吗?自己居然一点儿也没察觉到。
猎风顿了半秒,开口道:“我和我搭档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经常要翻山越岭,每次他总喜欢唱这首歌,说是特别应景。”
美美摇着尾巴问道:“你可不可以教教我?我也想学唱。”
猎风平时不怎么爱唱歌,会的歌曲五个手指头数得过来,这首《三百六十五里路》他当初听邱哲唱过很多遍,然后跟着邱哲一字一句慢慢学会的。
这是猎风喜欢的为数不多的歌曲之一,每次他都唱得很动情投入。
抖落异地的尘土,踏上遥远的路途,满怀痴情追求我的梦想。
......
三百六十五里路呀,从故乡到异乡。
三百六十五里路呀,从少年到白头。
......
这么一唱,忽然发现,其实这里头的歌词,倒还挺符合他们此时此刻的境遇呢。
美美第一次学,还没立马记住歌词,只能跟着猎风的唱调,欢快地哼着节拍。
哼着哼着,歌声突然没了。
美美感到纳闷,扭头看这他:“猎风,你怎么不唱了?”
猎风的目光盯向右边十来米开外的地方,那里围了一堆路人,不知在干嘛。
“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
小牧羊的八卦雷达立马响起:“走走走,我们赶紧过去看一下。”
还没靠近那波人群,便听见一声呐喊:“快帮帮忙捉贼啊!
有人偷东西啦!”
一个看着像是小偷的家伙,手里拿着一个手提包跑得飞快,一个胖子在他身后气喘吁吁地追着。
但是小偷身手敏捷,胖子追得汗流浃背,非但没有追上,两人之间的差距反而越拉越大。
这种事情太多,实在管不过来,周围的路人似乎早已经见怪不怪了,即便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发生,大家都宁愿袖手旁观,也不想给自己多招惹麻烦。
“鼠辈!
休想逃跑,快把东西还回来!”
一个洪亮的声音喊道,循着说话声望过去,出手相助的竟然是一只比格犬。
比格跟在那小偷身后穷追不舍,别看他个头矮小,但爆发力惊人,四条腿迈得飞快,一会儿功夫就赶上了对方。
那比格张嘴咬住小偷的裤腿,死活不肯松口。
小偷先是拼命蹬腿,想要将比格甩开,试了几次之后发现没用,便拿手中的手提包砸他,不料起了反效果,比格犬比刚才咬得还紧。
小偷急了眼,为了驱赶比格,他抄起垃圾桶里的一块木板,对准小狗的脑门,狠狠地用力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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