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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云一炬,藏书无遗,此书方校阅,故幸而获留也。
又叶昌炽《藏书纪事诗·四》“钱谦益受之”
条云:
(查慎行)《人海记》:“钱蒙叟撰《明史》二百五十卷,辛卯九月晦甫毕。
越后月,绛云楼火作,见朱人无数,出入烟焰中,只字不存。”
昌炽案:绛云楼灾,在庚寅。
査云辛卯,误也。
海虞瞿氏所藏《宋史》,有牧斋题字云:“庚寅十月初二夜,半野堂火,片刻灰烬。”
据此,则绛云楼下即半野堂所在矣。
(寅恪案:半野堂在绛云楼之前。
叶氏之语,颇令人误会。
)
据此,绛云楼焚毁,在顺治七年庚寅十月初二夜,实无疑义。
然则倦圃所谓“甫十余日,遂燧”
,乃牧斋自夸其家益贫而书益富之言后甫十余日耳。
若不如是解释,绛云楼自建成至被灾,共历七载,曹氏岂有不知之理乎?
又,黄宗羲《思旧录》“钱谦益”
条云:
余数至常熟。
初在拂水山庄,继在半野堂,绛云楼下。
后公与其子孙贻同居,(寅恪案:牧斋子孙爱,字孺贻。
《思旧录》称“孙贻”
者,共有数处。
梨洲殆有所牵混欤?)余即住于其家。
拂水时,公言韩、欧乃文章之《六经》也。
见其架上八家之文,以作法分类,如直序,如议论,如单序一事,如提纲,而列目亦不过十余门。
绛云楼藏书,余所欲见者无不有。
公约余为老年读书伴侣。
任我太夫人菽水,无使分心。
一夜,余将睡,公提灯至榻前,袖七金赠余曰:“此内人(自注:“即柳夫人。”
)意也。”
盖恐余之不来耳。
是年十月绛云楼毁,是余之无读书缘也。
可知半野堂及绛云楼,皆在牧斋常熟城中住宅之内。
详见金鹤冲《钱牧斋先生年谱》所附绛云楼图并说明,无待赘辨。
但倦圃题词于绛云楼所在之地,颇与拂水山房(庄)及红豆山庄牵混不明,易致误会,故读秋岳之文者,不可不注意也。
他如郑方坤《国朝名家诗钞小传》中《东涧诗钞小传》云:
筑室拂水之隈,建绛云楼其上。
所言之误,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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