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棍子文学网】地址:https://www.exowx.net
第11章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义(6)
banner"
>
(巳)初,又二:(午)初,明福德因缘;次,明缘会则生。
(午)初,明福德因缘。
“须菩提!
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
是人以是因缘,得福多不?”
“如是,世尊!
此人以是因缘,得福甚多。”
世界宝施,前曾说过,就已说者发明缘生之义,有微旨焉。
盖示上来所说一切法相,皆应以缘生义通之。
《中论》云:“因缘生法,即空即假。”
当知不但所生法,即空即假也,因缘亦复即空即假。
因缘即空即假,故虽不著相,而应行布施。
前所以言“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也。
因缘即假即空,故虽行布施,而应不著相。
前所以言“应布施不住于相”
也。
所生法即空即假,故虽当体是空,而缘会则生。
前所以屡言“是名”
也。
所生法即假即空,故虽缘会则生,而当体是空。
前所以屡言“即非”
也。
此科是总明缘生之义。
何谓总明?从布施因缘说到福德,福德即布施因缘所生法也。
故布施,因也;福德,果也。
因果并说,故曰总明。
则下报身但约果言者,便可例知果必有因。
法施一科似但说因,亦可例知因果无尽。
盖必能施、所施及闻法施者,各有因缘,且一齐聚会,乃有此法施之事发生。
是此一法施,乃无数因缘聚会所生者也。
而将来各各所得之果,则又由此一法施之因缘所生,岂非因果无尽乎!
布施等为佛门大事,尚不离缘生,不离因果,则其余一切法可知矣。
故约此数事言之,以示例焉。
所谓总明者,复有一义。
本科但泛言福德,而下科则言报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